7月4日,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发布关于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南村东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公告。
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南村东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属旧住宅改造项目,位于罗湖区桂园街道红宝路。本项目于2013年8月正式列入《2013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包含本项目在内的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已于2021年7月6日进行公告。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城市更新单元用地面积336758.8㎡,拆除用地面积266728.1㎡,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83403.1㎡,地上计容积率总建筑面积2556700㎡,地上容积率13.9。另外,允许地下商业建筑面积141400㎡,地下公共配套建筑面积8600㎡。
其中,本项目更新单元拆除用地面积9226.5㎡,开发建设用地面积9579.7㎡,计容建筑面积76140㎡,容积率7.95。现状建筑面积50369.52㎡,涉及住宅楼35栋,共计478户权利主体。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南村东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方案》和《罗湖区桂园街道蔡屋围城市更新统筹片区南村东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搬迁补偿指导方案》(以下简称“两方案”)已经本项目范围内专有部分面积占比百分之九十五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物业权利人同意,现将本项目公开选择市场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市场主体报名条件:
市场主体参选单位应符合以下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2.具有房地产开发一级资质;
3.信用资质良好,近3年内(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算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4.在深圳市房地产诚信系统或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未被取消过参与城市更新活动资格;
6.注册资金8亿元以上,在深圳市拥有20年以上房地产开发经验;
7.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企业资产负债率在65%以内,财务状况保持在良好状态;
8.近两年连续在深圳区域纳税总额平均7亿元(含)以上;
9.在深圳市有3个(含)以上旧改项目并且回迁投入使用的,其中单个旧改项目总建筑面积达到60万㎡(含)以上,且回迁投入使用的;
10.须提供人民币500万元不可撤销、见索即付的银行保函。
二、公开选择市场主体的程序
按照“两方案”程序确定的市场主体负责与本项目全体权利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安置协议形成单一主体,经区城市更新主管部门确认为项目实施主体后,全额投资、依法依规完成城市更新项目。
(一)现场报名
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公告期内向桂园街道办事处提交企业身份证明材料(含营业执照、法人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上述市场主体报名条件中所列相关证明资料(含工商注册资料、房地产企业等级资质证明、无失信记录承诺书、企业基本情况介绍等)。请携带所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提交,验明原件收复印件,其他提交方式无效。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路3号桂园街道办事处,联系人及电话,曾工,0755-82112572。
(二)市场主体资格审查
报名市场主体提交资料符合要求的,发放候选市场主体资格选定文件,列入候选市场主体名单并在项目现场、桂园街道办事处、深圳特区报或者深圳商报及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上进行公布,内容包括候选市场主体的基本情况介绍以及参选方案。
(三)召开市场主体投票表决会
候选市场主体名单公布后,桂园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权利主体对候选市场主体进行投票表决。每户权利主体计一票(一户涉及多名业主的,应达成一致意见后投票),仅能投给一家候选市场主体,候选市场主体获得业主投票数最多者即为本项目市场主体。
若候选市场主体票数并列第一,桂园街道办事处应针对票数并列第一的候选市场主体召开第二轮投票表决。经第二轮表决,若仍有两家及以上候选市场主体票数并列第一,终止本次市场主体公开选择活动。桂园街道办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开展相关活动。
若候选市场主体仅有一个,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该候选市场主体作为本项目市场主体。
(四)市场主体结果公示
桂园街道办事处在完成投票表决情况核实工作后,应将投票表决结果在项目现场、桂园街道办事处、深圳特区报或者深圳商报及罗湖区电子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五)选定市场主体公告
选定市场主体的投票表决结果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提出的异议不成立的,由桂园街道办事处在项目现场、桂园街道办事处、深圳特区报或者深圳商报及罗湖区电子政务网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