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计划(草案)公示,涉及一个项目

发布时间:2022-08-25 17:05:23 Clicks: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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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宝安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发布了《2022年深圳市宝安区城市更新单元第一批计划》。本次计划涉及一个项目。位于松岗街道107发展带潭头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调整),申报主体是深圳市潭头股份合作公司

1、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用地、普通工业用地、商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等功能,其中新型产业用地面积不超过最终批准的工业开发建设用地面积的20%;

2、拟拆除重建用地范围内落实不少于170381平方米公共利益用地(含防护绿带、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教育设施用地、文体设施用地等);

3、实施主体负责法定图则《深圳市宝安203-06号片区[松岗中心地区南片]》07-05体育用地(14921平方米)、07-06公共绿地(2240平方米)、08-03中学用地(21754平方米)上临时建筑的拆除工作并自行理清经济关系,负责理清法定图则《深圳市宝安203-07号片区[松岗中心地区东片]法定图则》07-12、07-14地块上空地的经济关系,并将上述土地无偿移交给政府;

4、实施主体负责在项目范围内落实规划恒润街(自广深公路至规划潭新巷)线位;

5、项目范围内须落实一处110kv变电站,一处五星级酒店;

6、拆除范围内建成于2009年12月31日以后的建筑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7、单元规划阶段按规定落实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的管控要求;

8、严格落实国家及省、市、区相关规定及政策要求,做好历史文化资源和古树名木、大树保护工作;

9、本更新单元包含:原宝安区松岗街道107发展带潭头片区(一)城市更新单元、原宝安区松岗街道潭头片区(二)城市更新单元和增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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