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共同举办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创新座谈会在广州开幕,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徐绍史在会上充分肯定了广东省在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创新方面取得的成效并强调,要以政策创新推动土地管理改革创新,加快制度供给,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广东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在会上讲话。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王世元主持会议,广东省副省长许瑞生出席会议。
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政府经协商并报国务院同意,决定共同推进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并将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作为推进试点示范省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经过3年的试点,取得了较明显的成效。
徐绍史对此予以充分肯定。他说,3年多来,广东的节约集约试点示范省建设,富有独创性和实效性,有效地推动了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效明显,经验宝贵。他强调,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创新意义重大。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国土资源管理都面临着转型的压力,特殊的资源禀赋、粗放的增长方式以及国土资源管理方面的制度不足,使得可持续发展面临着资源、环境的瓶颈和经济社会矛盾的双重压力,需要资源利用方式转变和体制机制创新的双重突破。土地管理必须与时俱进,有更大的作为。特别是城镇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要有一套组合配套的政策和制度安排。
徐绍史指出,我们对新增建设用地的征收、出让、使用有一套完整的政策安排,但对城镇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还存在制度供给不足的问题。因此,必须探索总结出一套可供借鉴的试点管理经验。
广东在这方面扮演了先行先试的角色,其试点示范省的建设遵循“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原则,部署周密,管理规范,形成了比较系统的思路,推出了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比较稳妥地破解了一些政策障碍,为城镇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作出了有益的探索,也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体现了制度创新的强大推动力,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徐绍史强调,规范有效推进城镇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势在必行,大有可为。要认真领会部省推进试点示范建设的经验,解放思想,勇于实践,通过试点来搞好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制度的创新。要注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紧密结合,较好地解决基层探索创新和顶层设计的关系。要注重政策储备,加快制度供给。对广东的试点经验要认真梳理,总结提升,形成制度层面的、有针对性、应用性和普适性的城镇低效用地二次开发试点管理组合配套政策,进行适度推广。
据悉,截至2011年底,广东已完成“三旧”改造项目2443个,完成改造面积14万亩。改造项目平均容积率由0.66提高到1.5,建筑面积由改造前的6139.5万平方米增加到13981.4万平方米,增加了1.3倍;节约用地6.1万亩。按此比例估算,全省390多万亩“三旧”用地,改造后可节约土地超过100万亩,相当于全省10年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的近40%。
上午的会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陈耀光介绍了广东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创新的做法和经验,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院长郑凌志作了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分析专题报告,广州、深圳和佛山市的领导以及相关实施单位代表作了典型经验介绍。下午,与会代表和专家分赴广州、佛山两地实地考察两市开展“三旧”改造的情况。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以及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科院、社科院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的有关专家、学者应邀参加了会议。部机关各司局及有关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新疆建设兵团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及部分节约集约用地试点城市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