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依旧在旧住宅区开展城市更新工作,称获得政府默许

发布时间:2012-06-20 00:00:00 Clicks:0

开发商盘踞老旧住宅小区做旧改的利益似乎难以割舍,即使是已被明令禁止。日前,记者在走访多个老旧住宅小区发现,此前曾进驻小区设立旧改办的多家房企,在《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明文规定小区旧改意愿将由区政府征集、不再受理开发商的申报后,仍然未从老旧小区撤出,部分甚至打着“区政府”的幌子继续征集业主的“旧改”意愿。

“旧改办”▶▶获区政府授权征集业主意愿

日前,住在华强南片区某旧住宅小区的业主林先生致电记者,询问其所在小区“旧改”是否靠谱。据林先生介绍,他所在的小区从深圳出台城市更新政策以来,已前后有不下5家开发商进驻小区声称要做“旧改”,但时至今日依然没有实质进展。而最近一家深圳某品牌上市房企则联系到他,希望能获得他的“旧改”意愿。

据林先生描述,这家房企此前也在这个小区设立改造办公室,但前几天才联系到他,该改造办公室的工作人员称,其公司3月底刚刚出台了拆迁补偿方案,从3月到4月底已经签了100多户,其承诺1:1.3的拆迁补偿面积,还有免费使用的固定车位。

对于改造后的小区面貌,该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将改造为中高档住宅,容积率虽未有政府批复,但预计在4—5左右,目前尚未有更新工作的计划表,但该公司希望年内可以完成意愿征集,争取明年初可以纳入计划。

但按照深圳年初公布的“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开发商已被禁止在老旧住宅小区设立办公室,已设立的按照市城市更新办的要求也应撤出,旧住宅小区“旧改”意愿将由区政府征集并申报立项,深圳将不再受理开发商申报的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

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给这名工作人员打电话,该工作人员表示,旧住宅小区改造项目名义上是区政府申报和立项,但实际上征集意愿等工作还是由开发商来承担,“工作我们做,政府进行监督和引导即可”;其公司将会继续和业主征集意愿和谈拆迁补偿,获得业主同意“旧改”意愿达到70%后,政府才会来核实意愿和开发商能力,以及小区“旧改”可行性等。

对于房企这一行为是否得到区政府的允许,该工作人员表示,“书面的授权等就没有,但区政府实际是允许的”。记者也发现,在罗湖区的宁水花园、碧波花园等老小区,都仍有开发商的改造办在运作。有工作人员表示,开发商进小区做“旧改”仍是行业普遍的行为,虽然现在已经不再允许开发商在小区征集意愿,但“目前政府并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且经过区政府授权后,开发商也可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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