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乐居讯 (编辑 姜虹)7月11日下午,北京合作建房秘书长孙智群在北京大饭店多功能会议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他在发布会上宣布北京合作建房正式开始运行,并宣布了合作银行及相关事项,同时也现场回答了媒体记者对于北京合作建房的提问。
以下为新闻发布会实录内容:
孙智群:我们现在新闻发布会正式开始,先做一个自我介绍,我是北京合作建房的秘书长孙智群,我们这次发布会有三个环节,第一环节是我本人介绍北京合作建房的操作情况,第二个环节是由北京合作建房的指定合作银行,盛京银行官园支行的行长赵行长做一个介绍,最后一个环节是媒体采访的环节,我们今天把各行各业的大腕请过来,很不容易,大家尽量提问。
首先我介绍一下各位嘉宾,他们是:
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人居环境委员会副主任兼专家组主张,粱开建筑设计事务所执行合伙人,建设部住宅建设及产业现代化专家委员会委员,被称为住宅建设和房地产开发领域教父级人物的开彦教授
独立财经观察家、时评家,社会学者侯宁老师
中国中建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第一设计院副总建筑师,设计四所所长,中国房地产研究会,中国房地产协会住宅产业相关企业总工程师、联席委员会成员李波所长
中国人民大学法律顾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委员会委员刘俊海教授
21世纪中国不动产副董事长兼集团总裁卢航先生
北京市政协委员,北京市光彩事业促进会副理事长,北京市工商联常委,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中国建材流通协会副理事长,北京集美家居集团总裁赵建国先生
北京合作建房的合作银行,盛京银行官园支行的行长赵雪松先生
因为刘教授马上要赶一个飞机,所以我们先把发言的顺序调一下,先请刘教授做一个发言,上午他刚和我还有赵总在中国日报网接受了一个采访,有请刘教授。
刘教授:非常感谢孙秘书长邀请我参加这个研讨会,谈三点想法,第一点合作建房模式是广大消费者以低成本方式置业的新模式、新趋势和新潮流。所谓低成本相对于从开发商手里购房而言的,这个原因在于省略了开发商的盈利环节,还有按照潜规则开发商都有一定的“腐败”成本,可能在开发商品房的30%左右,如果是合作建房,你想腐败官员,我还不想呢,所以就把这块的成本省下来了。另外有一些开发商还找经纪公司,又是一道成本,我们合作建房由业主直接选择建筑工程公司,物业管理公司,而且物业管理公司不像普通的商品房开发模式下是开发商的子弟兵,有巨大的关连交易,但是在合作建房模式下,我们能够做到低成本的模式,具体的测算大家还可以具体研究,我看到数字有的讲,能够节约30%,40%。
第二个,不仅是低成本置业,而且是称心置业,消费者对于户型设计,拿哪一个地块,还有商品房的质量控制,使用钢筋、水泥的标号都是可以自己事先选择,所以我说的不管是信息的对称角度来看,避免了商品房开发模式下的信息不对称的古老的问题,信息不对称,信息少的人就要被蚕食,而合作建房模式充分尊重了业主的知情权和决策权。我个人觉得今天我们评选优秀户型设计是我们拿到地块之前,业主们就有机会参与决策了。
另外我们还要尊重消费者的选择权。
另外要尊重业主的监督权,包括对于合作建房里面的受托人,代理人,甚至包括孙智群秘书长都在大家的监督之下,而且未来我们还要健全合作建房机制里面的治理结构,包括理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这些人都应该诚实守信,24小时,360天业主的全方位的监督下,前几年广大业主强烈呼吁房地产开发商公布自己的开发成本,没有一个开发商愿意公布,即使有良心的开发商愿意公布,同行群起而攻之。包括明天去国有土地招拍挂市场拿地,业主要从自己的帐户上把钱划到合作建房组织者银行帐户上的时侯还可以后悔,你说不参与了,也没有关系。所以我个人觉得这种低成本能够实现称心如意置业的梦想终于有望得到实现了,这是我们广大业主置业的一个制度创新,另外对于规范我们的房地产市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房地产价格调控政策也有积极的促进作用,这是宏观层面的。
现在为什么房价降不下来,因为你只能选择商品房的销售模式,但是我们谁也不愿意降,但是有了合作建房的异类出现了,它就大幅度的降低购房成本的时侯,开发商没有办法,必须降低成本,提高商品房的质量,延长商品房的寿命,由50年延长到70年,甚至到100年,我个人觉得将来合作建房的商品房应该比商品房更加坚固,应该是更加耐用的,而且我去欧洲,看了一下人家有的300多年前的房屋,还在使用,我们能不能做到,我觉得合作建房模式就可以做到,因为我们的业主能够自己决定我们自己的命运。
第三个还有利于我们社会管理的创新模式。过去我们一说一买房,政府说把地卖给开发商,开发商卖给你,为什么业主不能直接买地,盖房,直接选物业呢,对反腐倡廉的工作也都有作用。
如何确保合作建房模式取得根本性的成功,我想坚持六个原则,一是合规,第二透明,第三民主,第四自治,第五,公平,第六是理性。所谓的合规是我们整个合作建房的过程一定要严格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首先应该肯定的是我们的法律保护业主联合起来通过合作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权利,我们取得的房产的所有权的证书和通过开发商手里买的商品房的证书是一样的神圣,都受物权法的保护,但是受到的风险比较大,自然风险,市场风险,道德风险,法律风险,我个人觉得应该避免央视大厦的大火这样给合作建房的业主带来的不测,我们可以买一些保险,资金可以采用银行监管的制度,需要的时侯再转出来,如果有问题银行承担责任,最大限度的保证我们业主资金的安全。整个合作建房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一定要有合规的意识,法律,风险的意识,遵守规则就是自我保护。
第二个是透明,阳光最好的防腐剂,灯泡是最好的警察,为了让广大业主信赖我们合作建房的全过程,我们必须做到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切实做到信息了披露的真实性,全面性、客观性,准确性,及时性,易解性,易得性。我第一个参与合作建房的,你排序是不是第一,什么时侯开户,都应该受到业主的检验和监督。
第三个就是民主,涉及到业主自己利益的时侯必须要由业主自己决定,但是涉及到全体业主的基本利益,像绿化率的问题,层高的设计的问题,容积率的问题一定要坚持民主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多数人也不能欺负少数,什么是多数,一是已购房面积的多寡,第二个是购房人数的多寡。
第四个原则就是自治。首先是自我决定,第二是自我约束。
公平原则是讲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最后一个是理性,在合作建房过程当中,一开始是蜜月期,后来可能有业主和业主,业主和组织者之间的误会,误解,信息沟通的不畅通,甚至误解,偏见,我认为还是要加强信息沟通,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妥协是人生最大的智慧,只有妥协我们才可以共赢,共享,从冲突走向合作,由不和谐走向和谐。
合作建房模式法律没有禁止,法无禁止即可为,契约自由,行为自由,置业的行为模式自由,我们政府部门都应该支持,不能说法律上没有写就是非法的,这是有问题的,官员和企业民事主体不一样,老百姓说法律没有说我能做的,也没有说不能做的,我就可以做,官员和政府不一样,没有说能做的,也没有说不能做的,他不能干,这是不一样的地方,所以我们政府要宽容,包容、尊重,还要保护合作建房模式的行为的合法性,免受不当利益的影响,我估计是不是房地产行业会对合作建房有一些微辞,误会,我想我们政府部门应该兼听则明,不要说他们是非专业的,其实孙智群先生自己也干过开发商,我们合作建房就缺乏专业的人士,我们要聘请一些好的人才为我们打工。
第三个政府应该发挥行政指导的准则,我们的合作建房会遇到很多的困难,我们的政府部门不应该看乐子。
第四个应该发挥政府的给付职能,我们拿地的时侯虽然不期待政府给予打折的机会,只需要我们享受同等的待遇就可以了,你不能歧视合作建房模式,并且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对于方便业主出行和工作、生活的小的地块,或者开发商根本不愿意开发的地块能不能拿出来,规划一下,让合作建房的业主们有机会去依法取得。取得的过程也是坚持招拍挂的原则,公平竞争的原则。
最后一点就是协调的职责,协调我们相关的产权人,钉子户,建房人之间的冲突。促成我们合作建房模式的成功。
总而言之,合作建房模式利国利民,功德无量,不光是对于我们业主,置业模式的创新,而且是对我们商品房开发市场模式的深刻的变革,所以我希望我们社会各阶携手,同心同德推动合作建房试点的改革的成功。我想这必将会对我们中国的房地产法制史上奠定起坚实的法制基础,立起不朽的丰碑,谢谢大家!
孙智群:刘教授是很健谈的人,上午我们在中国日报网接受采访的时侯确实聊了很多,有机会各位媒体朋友再跟刘教授多聊。下面我们进入正式的程序,衷心感谢各位嘉宾在百忙之中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谨代表北京合作建房对光临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和嘉宾,对支持和帮助北京合作建房的媒体朋友们表示最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