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连现五起居民房屋被“误拆”,百姓质疑政府怎么办?

发布时间:2012-09-07 00:00:00 Clicks:0

“升平路-莲花路片区”改造,又多了一单“施工意外”事件。截至目前,数量累计5单。

昨日,市民陈陈泽培得知鹤洞街25号梁文添的家被误拆后,赶到现场查看,发现自己鹤洞街19号的老房子也“人间蒸发”了。“周边的房子都空掉了,我的房子还剩一间小房间”,而这之前,他没有签订拆迁合同,也没有跟拆迁方达成协议。昨夜,祖庙街道方面表示,要向施工队了解情况,到底是什么情况下拆除的,暂时给予不了回复。

在南都连续两日报道原佛山名镇四起“误拆”事件后,昨日,又接到市民来电称自己房屋也被“不知道的情况下被拆迁”。屋主陈泽培称,曾于2010年名镇首次拆迁前接到有关通知,但因为提出回迁的要求未获得同意,双方未达成共识。陈泽培告诉记者,其被拆房屋位于鹤洞街19号,是一间双层华侨楼,1992年常住海外的屋主通过公证将房屋转至陈泽培名下,总面积71.08㎡.

2010年底,陈泽培收到了祖庙街道下发的通知书,知道房屋处于原佛山名镇规划区内,面临搬迁。“第一次和他们接触,他们说可以安置到普君新城,但后来又变卦,所以一直拖在那里。”陈泽培提出,要求回迁到原地址,获得同等面积的住房,但未获得同意。此外,街道相关部门开出两个条件:一是以每平方650 0元现金补偿,二是在朝安童服城提供安置房。

此后,片区开始拆迁,片区内偷盗者不断,“连门窗都被偷,简直住不下去。”同年,陈泽培一家搬到朝安路父亲家居住,两年间也是偶尔几次回老家看看,最后一次是三周前,他家周边的房屋还未拆迁,同期他再次接到拆迁办的电话,催促他尽快达成共识,合同依然未签。

“昨天还是看到报纸说25号被拆了,我们就赶紧回去看看,连被谁拆的都不知道。”第一个到现场的陈妻赶紧报警,傍晚6点陈泽培也赶到现场。

昨晚8点,记者再次走访现场看到,陈泽培的房屋拆得仅剩下几平米大的厨房。现场有一名男子看守,该男子表示,10多天前就被拆了“已经没人住了。”

“补偿方案都没定下来,房屋就被拆了,我冤不冤?”陈泽培表示,今日将拜访拆迁办“讨个公道”。

回应

祖庙街道:将尽快制定处理方案

对于“施工意外”屡屡发生,祖庙街道办表示,在前天开了专门的会议进行检讨,并责令施工队要规范化施工,在操作前,要清楚了解哪间房屋已经签约,哪些没有签,并打上明显的标记提醒,在拆除前,要进行安全评估,如果拆除行为会影响到未签约房子的安全,那就延后拆迁,或者人工拆迁。

昨日,祖庙方面表示,将把规范化施工再具体化,制定出实施方案,“明确每一个环节的负责人”,避免类似时间再发生。此外,对于因“施工意外”房子被拆除的屋主,祖庙正在紧急研究,以求制定出较为合理的处理方案,弥补“施工意外”对屋主造成的影响。

5问“误拆”

出场嘉宾:佛山市政协委员、知名律师徐玉发,佛山市政协委员、医生黄达鸿,佛山市政协委员、民建佛山市委委员罗斌华。

“误拆理由很难令人信服”

1、前四起误拆,祖庙街道负责人均称,系施工队未核实清楚信息,或拆隔壁屋子时引发“骨牌效应”所致。您如何看?

徐玉发:误拆的理由不充分,很难令市民信服,肯定不是误拆。首先,房屋那么大的建筑物,拆迁队施工时肯定会制定方案,确定其属于被拆迁对象,或者不会伤及其他房屋安全;其次,施工队并非第一天操作,怎么会接二连三的发生误拆?

黄达鸿:很正常,出了事,政府要么说是临时工,要么找个理由,现在的有关政府部门太强势了。误拆不应该发生,因为施工时会三番五次地核实的。换句话,如果是政府部门的房子,会被误拆吗?

“被误拆责任在政府部门”

2、房屋被误拆了,应当由谁承担这个责任?

徐玉发:《物权法》规定,公民私人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即使确属误拆,也已经因为过失导致他人财产出现重大损失,已触犯刑法,理应承担刑事责任。首先,操作机械的人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其次,若其供出下达拆迁的幕后主使,则后者将作为主犯,承担刑事责任。

黄达鸿:责任肯定在政府部门,不管是否属于施工队误拆,拆迁终归是政府部门在负责。不管是管理疏忽,还是聘请的施工队不合格,既然造成事实拆迁,责任都应由政府部门承担。

“拆迁者应承担违约金”

3、“误拆”后,相关部门应该怎么处理比较合适?按照目前的做法,街道方面称以计算“临迁费”的方式来补偿。

徐玉发:误拆属于合同违约,拆迁者应承担一定的违约金。因操作机械拆迁是职务行为,故拆迁单位应承担赔偿。

黄达鸿:既然承认是误拆,按“临迁费”标准赔偿不是很合理。补偿应适当提高,否则,便会助长不合理拆迁的势头。

“当事人可报警,进行刑事立案”

4、被“误拆”方如果想维权,而双方无法就赔偿达成一致的话,该怎么办?

徐玉发:当事人可报警,由警方进行刑事立案,也可上诉法院,直接控告拆迁单位。这里有个误区,并不是说被误拆后,房屋处的土地就必须交给政府。只要当事人没有与对方达成协议,若政府强征土地,当事人可追究行政机关的法律责任。

罗斌华:若双方谈不拢,屋主可以向上一级政府部门申诉,由上级部门进行协调。已经造成了既定事实,所以政府在赔偿上应适当倾斜一些。

“只有提高误拆成本,才能杜绝”

5、政府作为监管部门,应该怎么避免再次出现“误拆”?

徐玉发:原佛山名镇是政府部门搞的项目,要推进项目进展,必然会想法设法,规避法律,推卸责任。关键是法院、检察、纪检等部门,要对所谓的误拆加强监管。一发现误拆,务必要彻查到底,彻查是否有政府部门参与、有无违纪行为。发现一宗,彻查一宗,只有大大增加施工者的误拆成本,才能有效杜绝所谓的“误拆”。

黄达鸿:不说如何立法,也不说上级如何监管,出现误拆,就罚施工队或者政府部门,赔当事人一大笔钱。只有提高误拆成本,才能做到彻底杜绝误拆。

罗斌华:拆迁前,政府应明确责任到人,工作越细,差错也能越小;其次,政府可与施工方签订合同,若出现误拆,要承担什么责任,如何处罚。

9月6日:又曝两起“误拆”

卢伯祖屋被“施工意外”夷为平地的消息,打开了原佛山名镇拆迁区“误拆的潘多拉盒子”。昨日,这个拆迁区再曝两起合同未签房被拆了的同类事件,至此,“误拆”已现四起。禅城区责成祖庙街道回应的结果称:“这两起事件也是施工队在施工当中未核实清楚信息而误拆的。”

第三起,升平路13号凉茶商铺

“我在升平路的商铺也被‘误拆’了”,卢伯祖屋被“施工意外”夷为平地的消息引起了众多市民的关注。昨日下午,离卢伯祖屋几十米外的“黄飞鸿”凉茶商铺档主邓时潮也联系到本报诉说同类遭遇。

“黄飞鸿”凉茶商铺位于升平路13号,坐落于佛山市工人文化宫旁边。昨日下午,家住西樵的邓时潮来到“黄飞鸿”凉茶商铺,马路边已经筑起近2米高的砖墙。砖墙里面,一堆砖石瓦砾,从升平商场到中山路百余米的房屋,无一尚存。这让邓时潮一时也难以确定自己商铺的具体位置。

“真的没想到,连个招呼都不打,就拆了。”邓时潮跳上砖墙旁的垃圾桶,站在高处俯身指着商铺的原址,语带愤怒。他介绍,8月中旬接到朋友电话,对方询问房屋拆迁是否已经谈好,他否认。然后,对方不相信,说房子都已经拆了。

听闻此消息,邓时潮当时并未当真。“我什么证件都有,还没谈好,不可能拆了啊。”8月31日,他从西樵赶到佛山办事,恰好路过升平路,发现确如朋友所言。“当时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在原地站了十分钟,眼泪都掉下来了。”

邓时潮提供的广东省房地产权上显示,他的商铺为双层砖木结构,建筑面积为159 .46平方米,系2009年11月从拍卖行拍卖所得。他回忆,当时自己拿到这套商铺,拍卖、缴税、装修等一系列程序下来,花费超过300万。但是,根据《佛山古镇第一街区二期改造工程宣传手册》里的标准,首层商铺28696元/m 2,二层商铺7826元/m 2,邓时潮拿到的补偿约为290万。“这样一搞,我还要亏本,肯定不愿意了。”

“我给拆迁办打了电话,被告知是意外拆掉的。”邓时潮追问补偿问题,对方说仍按宣传手册里制定的标准来。前日,拆迁办工作人员又打电话询问邓时潮想怎么解决,邓表示要原址回迁,双方未能谈拢。

第四起,鹤洞街25号梁家祖屋

“被误拆的可不止这一家”,邓时潮铺子附近一家尚未拆迁的商铺老板透露,附近还有被“误拆”的屋子。南都记者寻访一周,发现鹤洞街25号梁文添家祖屋也遭遇了邓时潮同样的情形。

梁文添家的祖屋地处向阳医院旁边,现在也是一片废墟。梁文添说,祖屋面积狭小,两层砖木结构,每层38平方米,家人都不住在自家祖屋。自从纳入拆范围后,家人好几个月才过去看一次。今年8月21日前后,他突然接到一个亲戚的电话,被告知祖屋被拆。梁文添次日便赶到现场去查看,果然如此。

“当时都不敢相信,没有签合同,怎么就拆了?”梁文添跟几个兄弟到拆迁办询问,也被告知“误拆”。对此,梁家人并不认可。“这怎么可能是误拆呢?万一是误拆,你是不是得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我们?”

对此,梁家寄希望于公安局的调解。“实在不行就去法院告,再不行就去信访,一级一级往上信访,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现在,拆迁区里到处传播的“误拆”的消息,让尚未搬迁者心理紧张。升平商场斜对面一家商铺的档主表示,心里非常担心,但是又没有什么办法。他们只能采取24小时不离人的策略,防止“误拆”。

回应

祖庙街道:施工队管理不善导致意外接连发生

昨日,南都记者就连续曝出的“误拆”事件向禅城区政府了解情况,禅城区责成祖庙街道回应。祖庙街道分管该片区拆迁改造的负责人李绍华回应称:“得知消息以后,下午我就组织施工队和收屋小组开了检讨会,确认最新曝出的两起事件也是因为施工队在施工当中未核实清楚信息而误拆的。”

李绍华介绍,负责拆迁的施工队是前期招投标对接上的,但在操作过程中,由于其管理不善,导致施工意外接连发生。“因为是机械化操作,在这个过程中,如果没有每一间房屋都核实清楚的话,拆除其中一家,就可能危及旁边的房屋机构。”李绍华坦承,施工队可能会为了赶工期而疏忽细节核对,如果是人工拆除的话,就能避免这种情况,但人工拆除成本又太高。

“我们已经制定了具体方案,防范这种意外发生”,李绍华表示,已责成拆屋队制作每一个片区的房屋图纸,标记好哪些房屋拆,哪些不拆,同时将图纸发放到施工队员手中;拆屋队必须跟随施工队,对即将拆除的房屋进行确认,并打上“×”号,方便让操作手辨认;此外,如果签约的房屋与未签约的房屋相连,要评估是否造成未签约房屋受损,如果必然受损,就延迟拆迁,或者实施人工拆除,避免意外发生。

案例

遭遇“误拆”民告官胜诉仍难兑现

在2009年大福路(今岭南大道)项目中遭“误拆”的钟某根,正与佛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诉诸公堂,并在今年4月18日拿到了禅城法院的一审判决。“算起来是胜诉,但至今未重做裁决,也未赔偿”,其代理律师陈梓林说。

针对大福路工程拆迁过程的“误拆”,佛山市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称,2009年11月2日,祖庙街道办委托的拆屋公司佛山市澜石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对普君南路77号二座的房屋进行拆除时,误拆了包括302房(钟某根房)在内的77号三座,同时因误拆77号三座,泥土堆积过高,又造成相邻的兰台里62号房墙体开裂而被拆除。

在“误拆”发生后的两年时间里,钟某根报警、信访,并多次找住建部门要求赔偿,均未得到解决。后遂向被告提交《拆迁纠纷裁决申请书》,但又被拆迁许可证已过期、原拆迁人已由佛山公用事业局变更为佛山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等为由,作出《终结裁决通知书》。

2011年11月18日,钟某根将佛山住建局诉诸禅城法院。

经审理,今年4月18日,法院一审撤销了上述通知书,并判决住建局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钟某根未上诉,“谁也想不到,至今一点动静没有。”其代理律师陈梓林说。

延伸

“误拆”了怎么办?

对于已经被“误拆”的房屋,祖庙街道分管该片区拆迁改造的负责人李绍华表示不能给予额外赔偿,只能按照原补偿方案执行。“不过被拆房屋‘临迁费’的计算时间可以被拆时间算起,按照以往,临迁费为签约后交房的时间开始计算,每月22元/平方米,算是对他们的补偿。”

该拆迁片区最早发现被“误拆”的张伟雄如今仍在上访,他昨日向记者重申了赔偿诉求———原址回迁并增加30%面积作为“误拆”补偿。“没有我的同意就拆了我的祖屋,这点补偿应该不算过分吧?”张伟雄称,将持续上访给予祖庙街道压力,如果上访仍旧行不通将把祖庙街道告上法庭。

“我们不要求额外赔偿,只想政府在分房时按4兄弟分成4户,并分别对房产署名。”与张伟雄不同,卢伯一家想尽快与政府签订拆迁合同,但希望政府对超过面积的部分按当前房价收取费用。“拆都拆了,这是政府行为,我们也没办法,能尽快解决最好。”

对此,祖庙街道分管该片区拆迁改造的负责人李绍华回应还办不到,要向房屋管理部门进一步了解。而对于卢伯提出的“超过面积部分按当前房价收取费用”的要求,李绍华也表示办不到,“拆迁补偿条例规定,超出部分按新房交房时的市场价来计算”。

继升平路70号房屋被“误拆”后,原佛山名镇拆迁区再起波澜,一位卢姓老伯在没和政府签订拆迁合同的情况下,祖屋被夷为平地。祖庙街道分管该片区拆迁工作的负责人回应,施工队没有强拆,但在拆除隔壁房屋时,影响了卢伯祖屋的稳定性,造成房子倒塌“属于施工意外”。

卢伯:合同没签就拆房,还讲不讲理

卢伯的祖屋位于升平路片区北胜街8号,在佛山市工人文化宫背后。据卢伯介绍,这是父亲留下的产业,已有80多年的历史,占地面积90多平米,原有两层,产权归卢伯四兄弟所有。

2010年底,卢伯收到了祖庙街道下发的通知书,知道祖屋处于原佛山名镇规划区内,面临搬迁。“从感情上讲,我们肯定不愿意搬,但这是政府行为,我们也没有办法,只想得到合理的安置。”卢伯及家人提出,给四兄弟每家都配置一套安置房,超出面积的部分可按市场价补足。但这在当时并未得到原佛山名镇拆迁办的同意,双方的谈判陷入僵持。

此后,拆迁动工,升平路靠中山桥路段的环境日益恶化,除了尘土漫天外,片区内常有偷盗者,“里面人心惶惶,根本没法再住下去了。”2011年5月,卢伯一家分别搬到了自己的儿女处,祖屋便空了。卢伯称,与拆迁办持续谈判的同时,自己每月都到祖屋看一次,“谈判迟迟没有结果,祖屋周围的人家都陆续搬走了,这就像个废墟,看着心疼,但又毫无办法”。

2011年7月开始,原佛山名镇项目搁浅,直到今年年初方以“莲花路—升平路改造片区”的名义重启。同时,卢伯祖屋赔偿方案也逐渐有了眉目。今年8月中旬,卢伯被拆迁办告知可在禅城朝安童服城地块获得4间安置房,但必须四兄弟同到拆迁办签合同,同时在8月30日前交房。然而,记者在双方草拟的一份书面协议中并未看到卢伯及政府签字盖章的痕迹。卢伯称,合同尚未正式签订。

8月30日,卢伯再次来到祖屋查看,看到钩机在祖屋周围拆迁。9月1日,卢伯被留守的街坊告知,他家的祖屋也被拆了。他很意外,赶到现场时祖屋已被夷为平地。记者昨日走访现场也发现,卢伯的祖屋只剩一个1平米不到的厨房尚存,周围全是倒下的砖瓦。该片区目前只有四五户人家留守,其余1/3的房屋已被拆除。留守的一位街坊表示,虽然环境恶劣,但不敢搬走,“如果像卢伯一样搬走,房子被拆了都不知道”。

“合同都没签,已经把屋子给拆了,这还讲不讲道理呢?”卢伯9月1日曾找到拆迁办,但被告知是施工人员“拆错了”。这让卢伯很恼火,他与家人商量后向祖庙派出所报警,并打算将该项目拆迁办告上法庭。

官方:拆隔壁房时造成卢伯家房子倒塌

对此,祖庙街道分管“升平路-莲花路片区改造”动迁工作的负责人李绍华表示,这属于“施工意外”。

“之前跟户主已经达成协议了,对方同意签约”,该负责人介绍,施工队当时没有强拆,但在拆除隔壁房子时,影响了卢伯家房屋的稳定性,造成房子倒塌。该负责人进一步说明,卢伯家的房子早没有人住了,荒废之后,屋顶出现坍塌,而老城区的房子都是相互依傍的,墙体相互支撑以保障砖木稳定性。这段时间,连日下雨,墙体结构更加脆弱,在拆除隔壁房子时,卢伯的房子稳定性再受破坏,于是出现“骨牌效应”。

该负责人的介绍遭到了卢伯祖屋附近留守街坊的反驳,有街坊称,当时看到了钩机拆除卢伯的屋子。记者在现场看到,祖屋废墟上有钩机车轮碾过的痕迹。

对此,上述负责人并未过多说明。他表示,卢伯家祖屋涉及的产权人有好几个,此前没签约的原因在于,几个产权人希望在政策分房时将产权分开。“这个诉求按照目前的政策无法做到,我们只能再向房管部门申请。”该负责人希望卢伯谅解此次“施工意外”,并将进一步协商,希望尽快与卢伯及家人签订拆迁合同。

另外,该负责人介绍,“升平路—莲花路片区改造”目前的签约率已经超过9成。对于提出现楼安置的老人,动迁办已经找到一批周转房进行安置,剩下未签约的,多是因为产权不明晰等历史遗留问题。

律师说法

以“误拆”为名规避行政责任成常态

针对“施工意外”、“误拆”等行为,资深拆迁维权专家、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优银指出,这已成为个别政府规避行政责任的惯用手段。如果严格执行拆迁相关的条例,这种行为可涉嫌构成刑事犯罪,罪名为“故意损坏公私财物”,但此前国内一些个例中,公安机关常以证据不足为由不立案,这类事故大多会演变为民事侵权案件,变成违背《物权法》或《民法通则》,只需赔偿损失或回复原貌,不需承担刑事责任。

“误拆是最常见的定性。一旦被定性为误拆,就成民事纠纷了。”王优银称,这在司法实践中属典型的“灰色”地带,对于被拆迁人而言,如要以民事侵权来主张赔偿等,也将极为被动、维权非常艰难。即使能进入司法程序,但在司法鉴定时一般也难获取比较有利地位。“诉请恢复原状,法院也较少支持,理由是该地块已被依法征收”。

针对“误拆”应增加“惩处性”法条

王优银律师称,当拆迁人遭遇“误拆”,常用的法律途径是提起民事诉讼。“比较可靠的做法是,可以对拆迁的各个法定程序提出质疑,从而争取谈判的有利筹码。”如要真正维护被拆迁人的权益,在现行的法律法规下,还得依赖于拆迁者和公安机关自律———拆迁者严格按照拆迁程序执行,遇到“误拆”公安机关要严格查证调查,判断事件性质。“如真能这样,处理此类事件也不是难题。”

王优银建议,可完善相关拆迁制度,增设“惩处性”法条,如“一旦误拆,必须按2—3倍赔偿”,这样方能真正维护被拆迁者权益。

延伸阅读

祖屋被“误拆”

张伟雄仍在上访

同样在此改造片区“躺着中枪”的还有升平路70号的华侨屋主张伟雄,他今年3月21日发现,自己的祖屋早在2011年6月28日已被原佛山名镇拆迁办拆除。“拆迁合同都没谈好,房子就拆了,这算怎么回事?”张伟雄找到拆迁办理论。“莲花路—升平路片区旧城区改造项目动迁部”负责人李绍华当时回应南都记者,因为这座房屋有多个产权人,其中一个答应拆迁了,就以为张伟雄也同意了。这确实是“误拆”,承诺将按商业用地的拆迁标准给予补偿。(详情见5月4日南都佛山报道《我的房子被“误拆”了》)

张伟雄提出,在原址回迁的基础上,再增加30%的房屋面积。祖庙街道认为这是坐地起价,不合理,双方的谈判一直僵持着。

从3月至今,张伟雄到处上访,也曾在微博上与佛山中院院长陈陟云微博互动,但终究没有结果。昨日,记者再次联系到张伟雄,他称与祖庙街道的谈判时断时续,还没达成协议,自己目前仍在上访。

对此,“升平路—莲花路片区改造”动迁工作负责人予以证实,该负责人称“还没谈妥”。

片区走访

不想变废墟,所以留守

如今的“莲花路—升平路改造片区”,挖土机的聒噪和商铺内的死寂并存,人迹罕至。

该项目经过半年的停滞,在今年年初恢复施工,但进展缓慢。拆迁最严重的是升平路,靠中山桥一段只剩超然理发店和一家闭门的童装店独存。而最新开始拆迁的是公正路,已有两栋房屋倒在“啄木鸟”的嘴下。目前,仍在拆迁片区生存的商家寥寥,公正路有7家,锦华路有20家,升平路有10余家,筷子路也只剩10余家。在这些留守的商铺中,将近一半已签订搬迁合同,但仍在观望,“一天不拆,我们就不搬”。这些商户反馈,今年以来,项目拆迁办已多次上门催促,但响应的不多。

还有些商户则坚持不和拆迁办签约,因为不想自己的家园变成废墟。其中一户家电维修店老板称,该项目动工以来,自己几乎就没了生意,每天收入仅几十块钱。“我现在坚持经营已经不在乎生意好坏了,只想在生活了几十年的地方多待一段时间。”

在这些留守商户中,最引人关注的是老字号北香园饺子店。据北香园一位负责人介绍,从2010年6-7月开始已在与拆迁办协商搬迁的安置和赔偿问题,但一直没有进展,只能坚持营业。今年8月16日,北香园在50米开外的东方广场开设了一家分店。其员工称,这也是为拆迁做准备的,“但我们仍然不知道老店何时拆迁”。这位员工介绍,该片区施工以来,北香园的损失多达五六千元,“只靠一些老顾客撑起生意”。

统筹:记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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