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试点土地利用方式创新,政府先拆迁后卖地

发布时间:2012-09-19 00:00:00 Clicks:0

日前,南京市召开了数次土地创新管理方面的会议,动员、部署土地管理创新试点工作。

  探索土地利益分配新模式

  7月27日,国土资源部批复了《南京市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试点方案》。

  此前和此后,南京方面已经召开了数次研究性质的会议。9月11日,南京召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创新工作部署动员会,标志着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创新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据《中国国土资源报》报道,动员会要求,全面提高土地供应门槛,严禁以任何形式返还土地出让金,杜绝以地招商、恶性竞争、地价返还等行为。通过市场竞争合理配置有限的土地资源,提高单位土地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

  会议提出“建立工业用地退出机制”。推进主城工业企业“退城进园”,鼓励工业企业退回或转让空余土地,为城市发展释放空间;撤并整合市以下各类工业集中区,聚焦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发展,促进产业集群集聚,实现用地集约集中。到2015年,全市实现主城区工业企业搬迁或就地转型、退出工业用地1万亩,各区县调整盘活和利用存量闲置土地不少于1.5万亩。

  此外,还要结合土地鼓励科技和新兴产业发展,重点保障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科技创新创业项目用地,优化用地结构,限制传统产业发展,传统产业项目原则上入驻标准厂房,不予单独供地。淘汰落后产业,禁止向“三高两低”项目和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供地。

  一位多次参与南京土地政策试点研究的专家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称,南京此次土地政策调整之所以称为“试点”,因为其针对的是法律法规中的模糊之处,这将对各地的尝试起到借鉴作用。

  例如,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此前规定先报批后实施,补偿安置都在上级批准之后进行。南京则将尝试对补偿安置工作“有限制条件的提前”,即在工程项目确定之后、开工之前,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先开始安置补偿工作。不过目前还没有更细的操作细则。

  再如老城区工业企业搬迁后土地问题的处理,目前只确定了一些原则性方向,下一步将研究出台具体细则。

  上述专家指出,南京试点政策的重点之一,是针对城市内的集体土地。此前深圳等地已有类似试点,南京的原则之一是明确农民利益。

  本报记者昨天下午致电南京市国土局,相关人员表示,试点工作目前刚刚开始,尚未到总结的阶段。

  土地倒逼转型升级

  此次国土资源部选择南京进行试点,与南京土地利用的现状密切相关。

  南京是一个人多地少、空间有限的城市,全市地域面积在副省级城市中倒数第三,在省会城市中倒数第二。“十一五”期间,南京城市建成区空间规模增加了约110平方公里,土地开发强度已达27%,超过18%的国际普遍衡量标准,远高于国内其他同类城市。

  一位参会人士提供给本报的资料显示,南京土地投资强度、地均GDP、全市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工业用地的平均容积率等指标,不仅远远低于苏州、无锡等城市,也落后于安徽芜湖。

  据《南京日报》报道,在经历了上一轮高强度开发后,南京的用地规模和用地指标已经十分“吃紧”。现在国家每年下达的土地利用指标仅为前些年实际使用量的十分之一,而比用地指标“吃紧”更严峻的是土地使用效率低下。

  因此,“保供、保护、节地、提效”成为南京未来土地工作的四个关键词。

  “保供”即优先保证科技创新、基础设施、民生改善、新兴产业、新农村建设等领域重大项目、重大载体、重大工程的发展用地需求。

  显然,未来的工业用地将与新兴产业密切结合。南京市特别指出,这次试点“不是为了挤出用地指标,而是要通过土地使用方式的转变倒逼南京走上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道路”。

  为此,南京市一方面企业科技先行、转型升级,另外一面果断整治污染企业和落后产能,去年就曾一次性对170多家污染企业进行停工整顿。

  本月初,南京市政府正式下发了《进一步深化实施“千企升级”行动计划的工作意见》,明确将南京市“千企升级”三年实施计划进一步深化扩展,时限延至2015年。届时,全市工业总产值将达20000亿元,年均增速达17%左右,工业增加值率达25%以上;新增年销售2000万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200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数达到3500家。在创新能力方面,明确了大中型骨干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达到2%,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总数达到380家以上,百亿元地区生产总值企业年专利授权量达到200件,企业年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3600件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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