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草案)公布

发布时间:2012-12-12 00:00:00 Clicks:0

深圳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在其官方网站于2012年12月12日公布了2012年第五批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名单如下:

《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辖区

街道

单元名称

申报主体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平方米)

备注

1

罗湖

东晓街道

独树村片区更新单元

深圳市草莆独树实业股份合作公司

17016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3500㎡。

2

罗湖

翠竹街道

教育新村三角地(华达园小区)更新单元

深圳市罗湖区重建局

6207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1800㎡。

3

南山

粤海街道

康泰生物更新单元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21564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研发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拆除用地面积的15%。

4

南山

南头街道

同方云计算研发应用中心更新单元

深圳华溢云计算科技有限公司

8608

②拟更新方向为工业研发、居住和商业等功能;

②应按有关要求向政府提供创新型产业用房。

5

南山

蛇口街道

西岸更新单元

深圳市西岸渔人码头商业有限公司

29586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拆除用地面积的15%。

6

南山

招商街道

南园村整村城市更新单元

工业八路南源工业区城市更新单元

南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6499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3900㎡。

南山街道

南园村城市更新单元

161109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49400㎡。

南园村登良路地块城市更新单元

39401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办公、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5900㎡。

7

宝安

西乡街道

固戍仁生利工业区更新单元

深圳市福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63856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研发、商业服务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13400㎡。

8

宝安

松岗街道

东方四队旧工业区更新单元

深圳市联城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40845

①拟更新方向为商业、居住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13300㎡。

9

宝安

沙井街道

辛养工业区更新单元

深圳市沙井辛养股份合作公司

59380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10545㎡。

10

宝安

新安街道

安华工业区东区更新单元

深圳市新柯成实业有限公司

24923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7000㎡。

11

龙岗

平湖街道

新木新村片区更新单元

深圳市新木新村股份合作公司

29634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13100㎡。

12

龙岗

龙岗街道

南约积谷田更新单元(范围增补)

深圳市云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73893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31700㎡。

13

龙岗

横岗街道

四联社区茂盛片区更新单元

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

262273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87300㎡。

14

龙岗

坂田街道

伟安家具厂更新单元

深圳市信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8382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研发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拆除用地面积的15%。

15

龙华新区

龙华街道

上油松老工业区更新单元

龙华上油松股份合作公司

28442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12500㎡。

16

龙华新区

大浪街道

建滔工业园更新单元

建滔积层板(深圳)有限公司

117826

①拟更新方向为工业研发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17600㎡。

17

龙华新区

民治街道

白石龙工业区更新单元

深圳市民治白石龙股份合作公司

22264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3300㎡。

18

坪山新区

坪山街道

江边片区更新单元(范围增补)

深圳市坪山江边股份合作公司

188195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不小于68800㎡。

特别提示:

1.本次公示表格中的“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申报主体。更新单元实施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认定后方可确定。

2.本计划草案内更新单元,其更新单元规划经批准后,按有关程序方可组织实施,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

3、本计划草案内更新单元如得到批准,在更新单元规划编制阶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公共服务用房。

4、本计划草案所称“公共利益项目等用地”应由改造单位完成拆迁后移交给政府。

 

 

  本次公示期为2012年12月12日至2012年12月21日。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的方式对公示计划草案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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