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顺德成立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发布时间:2013-01-08 00:00:00 Clicks:0

记者王祥报道:1月6日,顺德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佛山市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管理规定》。顺德将于近期挂牌成立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该中心将推进含“三旧”改造在内的城市更新工作。

  改革开放30年来,顺德城镇化工作已经滞后于经济发展,城镇化质量不高,是当前顺德经济社会发展最核心的矛盾。尤其是发展模式粗放,资源环境难以为继,建设用地已接近50%以上。用地规模限制给顺德城市升级、产业转型带来极大阻碍。截至去年12月份,顺德区共有113个项目通过核准认定,用地面积9605亩,已认定项目中竣工项目26个,设计面积1189亩,施工阶段项目30个,设计面积1763亩。

  城市更新是解决目前制约顺德城市升级和产业转型中土地问题的有效手段。随着顺德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更新工作必将是一个长期、动态、复杂的发展过程,必须要有与之相适应的、高水平的专业管理团队来扎实推进。顺德在学习新加坡、香港、深圳法定机构和政府服务创新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顺德城市更新工作实际而决定设立顺德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

  该中心主要承担三方面的职责:履行法定机构对政府的辅助职能,协助主要政策部门对现有城市更新政策进行综合评价,积极参与推进城市更新项目、落实财政扶持补贴。中心将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原则进行运作,政府通过参与理事会决策和规范资金运作方向,主导法定机构的运作和发展方向;更新发展中心负责研究制定城市更新综合发展计划,对项目进行可行性评估、开发策划、咨询等工作。更新发展中心将通过财政补助、收取市场主体的策划咨询费等经营收入,来维持机构日常运作,最终实现自负盈亏的运营模式,实现城市更新工作的可持续发展。

  据悉,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中心将于近期挂牌成立,并将启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等工作,争取用一到两年时间,探索出符合顺德实际的运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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