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个“僵尸”城市更新项目被清理,旧住宅区原则上暂不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发布时间:2013-03-29 00:00:00 Clicks:0

[导读]我市将对13个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但长期不能推动的“僵尸”项目进行清理。今年我市将推动9个旧工业区综合整治项目,原则上旧住宅区暂不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昨日,记者从市城市更新办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了解到,我市将对13个纳入城市更新计划但长期不能推动的“僵尸”项目进行清理。今年我市将推动9个旧工业区综合整治项目,原则上旧住宅区暂不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

13个“僵尸”项目被清理

据市城市更新办副主任谭权介绍,为督促城市更新项目加快实施,加强项目监管力度,《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确立了计划清理机制,去年8月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更新实施工作的暂行措施》明确规定,对于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可按程序调出计划:一是自城市更新计划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完成土地及建筑物信息核查和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报批的;二是自城市更新单元规划批准之日起两年内,项目首期未完成实施主体确认的。

此次第一批清理淘汰的13个城市更新单元,包括福田区上步片区B213更新单元,盐田区沙头角保税区城市更新,宝安区沙井街道沙头茭塘旧村改造项目、共乐村改造项目、皇岗岭工业区更新单元、松岗街道东方水围旧村改造项目,龙岗区元屋围片区更新单元、南湾南岭村改造项目,光明新区北山牛场更新单元,龙华新区茜坑新围改造项目、龙塘旧村改造项目、陶吓旧村片区更新单元和大鹏新区土洋社区沙鱼涌更新单元。

谭权表示,为加强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的管理,我市将建立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清理的常态机制。每年均常态化开展清理工作。

开发主体不得擅自征集意愿

谭权表示,经市政府同意,今后仍将严格控制旧住宅区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计划,除因建筑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因重大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原因需要拆除重建以外,原则上旧住宅区暂不纳入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通过综合整治等方式提升环境质量,完善配套设施。

对于确有必要新开展的旧住宅区改造项目,必须要按照《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的要求,由区政府主导推进,通过公开方式选择开发主体实施改造,不允许开发主体擅自进入小区征集改造意愿,进行计划申报。

年内推动9个旧工业区整治项目

关于旧工业区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试点项目方面, 今年我市将积极推广以蛇口网谷为代表的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模式,积极开展旧工业区综合整治更新试点。

据了解,我市旧工业区总面积约145平方公里,自2007年开展以拆除重建模式为主的旧工业区升级改造试点工作以来,已审批完成旧工业区升级改造规划30项,规划产业用房建筑面积901万平方米,对促进产业升级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2年12月,市城市更新办向全市征集拟纳入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试点的项目,通过项目梳理,初步确定了以“典型性、示范性、可实施性”作为综合整治类项目的遴选标准。目前已遴选出9个旧工业区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分别为罗湖区笋岗街道笋岗艺展中心、南山区招商街道蛇口耀皮厂房综合整治、南山区沙河街道华侨城创意文化园三期、宝安区西乡街道臣田工业区综合整治、龙岗区横岗街道大运软件小镇、龙华新区大浪街道大浪商业中心、大鹏新区葵涌街道葵涌奔康工业区综合整治、葵涌鸿华印染厂综合整治、葵涌街道沙鱼涌更新,在年内予以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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