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岩一旧改项目因村民干预停工 因程序不完善?

发布时间:2013-08-12 00:00:00 Clicks:0

[导读]由宏发地产与罗租股份公司等合作建设的石岩“云熙谷”项目,因一连串做法涉嫌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近日被罗租部分原村民联名举报。

商住楼建到十余层高仍“三证”不齐,手续“边建边办”;项目停工的原因,不是街道执法部门干预查处,而是群众反复投诉;关系原村民利益的“集体土地重大开发项目”,未经公开招拍挂或竞争性协商就内定开发商,且签约3年后才准备补开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立项”……

由宏发地产与罗租股份公司等合作建设的石岩“云熙谷”项目,因一连串做法涉嫌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近日被罗租部分原村民联名举报。

罗租公司被曝“擅自签约”

据反映,罗租村2004年实行农村城市化成立罗租股份公司,政府向其返还位于石岩中心区原名“对门岭”的土地约4.9万平方米。对地处水源保护区、靠政府帮扶买社保的“贫困村”,如何开发该地块事关全体原村民的长远利益。但2010年5月,罗租股份公司的董事会在未经公开招拍挂、未经公示和未召开全体股东代表大会表决的情况下,擅自与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开发协议书》,建设“云熙谷”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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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岩一旧改项目因村民干预停工 因程序不完善?

记者昨天拍摄的罗租股份公司将召开股东代表大会“补”表决的公告。

有原村民告诉记者,此举有违公司章程对投融资的管理规定,且《深圳市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用地土地使用权交易若干规定》也明确,非农建设用地和征地返还地,须通过招标、拍卖、挂牌且经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东代表大会审议、表决时获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或竞争性谈判协商交易获4/5以上股东同意,方可进入市场交易。

合作协议书被指“不平等”

原村民指,宏发地产与罗租股份公司签署协议书3年,他们未能从正规渠道知晓协议内容,如此“秘密”的协议书,暗藏集体土地重大开发项目合作条件的“严重不合理”。诸如:

罗租在提供4.9万平方米项目用地的同时,提供了可转为“红本商品房”的4.9万平方米非农建设用地指标,但仅获宏发地产按3∶7分成且建成的是没有房产证的物业。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暂行规定》明确“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的拆迁工作,并承担有关拆迁补偿安置费用”。但宏发地产却要求罗租“负责完成项目用地以内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等的拆除赔偿工作”。

“云熙谷”项目对外宣传为二三十层高的大型商住楼,通常这种规模的项目容积率可达3.0~5.5左右。但宏发地产仅以多层住宅2.2的容积率返还罗租3.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物业,怀疑宏发地产通过“前期虚报、后期修改”容积率的方式一方面逃避向政府如实缴交地价,另一方面悄然侵吞罗租应得的实际建筑面积。

原村民们算了笔账:按照石岩商品房和“小产权房”7000元/平方米的差价,仅以3.2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罗租的集体财产损失保守估计超过2亿元,实际损失会更高。

 

宏发地产要求“退地还钱”

在一份有罗租原村民约200人“按手印”的投诉件上,记者看到,他们从2013年6月起多次向宝安区和石岩街道反映罗租股份合作公司董事会违规签订土地开发协议及相关情况。对此,宏发地产和石岩街道办于2013年7月先后作出回应。

宏发地产称,对于云熙谷项目的异议,该司同意罗租收回合作土地,但须在政府主导下清算该项目已投入资金,并按约定比例“退地还钱”。如罗租不能及时还钱,宏发有权以“地”抵扣。

石岩街道办表示,罗租于2010年5月召开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成员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与宏发地产合作。根据宝安区关于股份公司监督和罗租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云熙谷项目的业务程序“不完善”。街道集体资产办已要求罗租股份公司尽快将投资立项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将决议等相关资料报备。

仅仅是程序“不完善”?

近日,石岩街道办和罗租股份公司廖副董事长面见记者,对他们的“难处”和“善意”作出补充说明。

据他们介绍,罗租是宝安的贫困村,能否打同富裕的“翻身仗”在此一举。街道对此非常重视,为促成项目早日开工,节约成本,缩短建设周期,没有对“云熙谷”项目公开招拍挂,而是直接选定从石岩起家、开发了很多高质量楼盘、力量最强的宏发地产作为合作方,约定三七分成。原特区外许多集体土地重大开发项目都是这样操作的,效果不错。

据称,罗租公司现任董事会领导,对股份公司章程“理解不周全”,认为43名股东代表足以“代表”,因此没有召开全体股东代表大会表决立项。对于云熙谷项目中存在的这些违规问题,石岩街道办正酝酿处理意见。

据称,云熙谷目前刚办下“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在“边建边办”中。“三证”办齐便可从“小产权房”变成合法的“商品房”。期间,石岩街道执法部门也来查过。导致“云熙谷”目前停工的主要因素不是执法,而是原村民“闹”。所以,街道审计办、资产办已商议定于8月14日召开全体股东代表大会,以取得理解和支持。

不过,对于石岩街道、罗租股份公司和宏发地产在“云熙谷”项目中一连串涉嫌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合理解释”,罗租的部分原村民仍心存疑问:集体土地重大开发项目“内定”、工程未批先建,他们的胆是谁给的呢?是否至少反映了当地政府责任的缺失,暴露了当地执法监管的不力?如果足够严厉的惩罚和问责措施一一落实时,他们还敢冒险“先建后批”、轻描淡写地“补程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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