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拆迁条例颁布后深圳首个征收拆迁项目被一户钉子户阻滞10个月

发布时间:2013-09-06 00:00:00 Clicks:0

 

福田人民医院是2011年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颁布后深圳进行的首个按照该条例实施的征收拆迁项目。

此次征收所涉及的福田人民医院宿舍,是上世纪80年代深圳特区大开发初期按照“单位出地、引进资金、双方分成”模式建设的职工自建住房,没有取得完全产权。有鉴于此,福田区政府在制订征收补偿政策时,深入调查研究,多方征询意见,充分尊重历史,在政策框架内,给予业主最大的实惠。其补偿方式既有货币补偿,也有安置房选择。征收补偿政策里,还包含了奖励条款,即“早签约,早受益”,凡在10月11日前自愿签约的业主将享受5%奖励政策;10月11日之后签约,享受2.5%奖励政策。而安置房则位于福田安托山东片区,是深圳高品质生态型休闲住宅区,具有明显的宜居优势和环境优势。

从2012年7月12日征收工作正式启动,历时仅4个月,至2012年11月11日,除一户业主外,206套房屋顺利签署征收协议。至2013年9月,拆赔双方已僵持10个月。

博弈:“钉子户”被曝拥有两套政策性住房

据介绍,409室业主容某的这套住房面积为71.19平方米,其赔偿要求远远高于其他266套已完成征收拆迁的房屋业主的补偿标准。除福田人民医院1号楼409室这套住房外,容某在景田西小区3栋还拥有一套90平方米的住房。而这两套住房,均属于政策性住房。

有知情人透露,容某在景田西的那套住房,是1994年7月购买的政府微利房。时隔数月,他又从原工作单位(某纺织品公司)购得福田人民医院这套房子。“一个人竟然享受了两次政策性住房,这绝对不合法。”知情人说。记者从深圳市相关部门了解到,容某拥有的这两套房产,确属政策性住房无疑。

北京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刘金星律师分析认为,《深圳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住房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8号)第15条规定,“安居房购租实行自愿的原则,每户职工家庭只能购买或租用一套(间)安居房。”刘律师说,如果容某的两套房产经认定确属政策性住房,那么根据上述《规定》第76条规定,只准保留其已经取得全部产权的景田西的那套房产,而位于福田人民医院的那套房产则应由住宅管理部门或产权单位按照原价收回,同时还将被处以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博弈:“钉子户”告拆迁方拆迁违法

“被停水停电,门也被打烂,这是开发商在‘逼迁’”,被指有两套政策性住房的福田区人民医院拆迁唯一“钉子户”容某昨日现身接受采访称,他要告此次拆迁有征收违法、补偿违法、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处违法。至于自己的赔偿诉求,容某并不肯透露。记者要求其提供起诉的证据时,容某说下一次会提供。

容某昨日终于肯现身接受媒体采访,他说自己不是“钉子户”,只是走法律程序的“法律维权户”。他也很支持政府民生工程,但此次拆迁补偿多处违法。瘦小个的容某,今年50多岁,来深圳30多年。他曾是深圳某纺织企业员工,企业参与福田区人民医院集资建房,容某称自己花17万余元购买此房,是商品房的价格,不是政策性住房,也不是福利房,“政府部门的说法纯属不实”。上世纪90年代,容某从这家企业辞职。

在容某位于1号楼409室住房处,记者并没有进入他家。容某说,家里有亲戚在住,不方便进去。而大门外已安装摄像头,容某要防止有人趁他不在时强拆。门口堆集着不少快餐饭盒,又脏又臭,蚊子乱飞,还有老鼠乱窜。“已经停水停电十多天了,我们都是点蜡烛,提水用。”容某指着门外的玻璃门破损处说,“这里也被砸烂了。”容某介绍,楼上住着几个人,天天在他家楼顶上用铁杆砸,分明就是开发商在“逼迁”。

“我已经就此次拆迁的违法行为向市中院和福田区法院起诉。”容某称,此次拆迁有三处违法:一是征收违法,该地块属于住宅用地,后来却被改为医院用地。二是补偿违法,开发商提出的补偿要求严重侵权。三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法。容某称,由于改变用地性质,导致手续不齐,至今没有拿到此处房子的房产证。

028工作室零二八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