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广州金陵台开发商承诺原样复建 向政府索赔2亿

发布时间:2013-09-06 00:00:00 Clicks:0

 

信息时报讯(记者 田桂丹 实习生 梁亚玲)广州市历史城区5个历史遗留项目的处理意见,昨日在市规委会上进行报告。这5个历史遗留项目,包括了备受瞩目的观绿路金陵台项目和同福中路商业办公楼项目等。其中,金陵台复建工作将在今年12月28日开始进行,并在2年内完成复建。强拆的开发商已书面道歉但要求广州市政府赔偿,赔偿金最高或达到2.043亿元。

  主持该次规委会的广州市长陈建华还透露,5个项目中的北京路李白巷商业办公楼项目,已计划引进打造上海新天地和岭南新天地的开发商,进行活化改造工作。

 

复建方案最高赔偿2亿元

  2013年6月11日凌晨,广州观绿路地块内1幢民国建筑——金陵台被建设单位连夜无证强拆。金陵台历史建筑位于越秀区诗书路和观绿路交界处,地块用地面积2430平方米,存在的问题是历史审批与在编名城保护规划限高12米要求不一致。

  昨日召开的广州市规委会上,首次披露事件中开发商的正式表态——广州翠桦地产置业有限公司向广州市政府分别提交了一份《检讨书》和一份《承诺书》,表达强拆歉意,并作出复建工作时间表。

  翠桦公司的《检讨书》称,对于“在未获得拆迁许可证延期的前提下开展拆迁工作,未与房屋全部产权人签署补偿安置协议的情况下拆除建筑物,在明确要求保护该民国建筑情况下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了非常不好的社会影响,伤害到广州市民对广州这座历史文化名城的感情,对此深表歉疚”。

  而在金陵台事件处理意见中,开发商被要求复建金陵台民国历史建筑。结合专家对复建方案的意见,市规划局指导建设单位对复建方案进行优化,提出两个方案。方案还透露了政府赔偿金数额。

  方案一,建筑高度65.8米,较已缴纳土地出让金面积减少2412平方米,建议容积率等转移方式赔偿,政府赔偿7173万元;方案二,退让适当距离,建筑高度60米,复建建筑与新建建筑完全分离,更有利于复建的民国建筑保护和展示,较已缴纳土地出让金面积减少6871平方米,政府赔偿2.043亿元。

  复建完毕才可继续开发

  上述两个方案报到规委会主任委会议上,主任委的意见是由翠桦公司负责按建新如旧的原则在原址按原貌先行复建被违法拆毁的民国建筑,复建费用由翠桦公司承担,复建建筑产权依法规来定产权人。

  在复建项目验收合格后,可允许翠桦公司按照已批规划方案继续开发建设,但须按规范退让复建的民国建筑。若无意继续开发建设,按成本补偿法进行收地补偿(不含复建费用),用于建设公园。

  广州市规划局局长李明透露,原先开发商想利用复建民国建筑的地下空间做地下车库,但被驳回。广州市政府要求其独立复建原样复建。

  目前,开发商翠桦公司已递交承诺书,承诺将在今年12月28日正式开工复建。李明表示,目前金陵台复建是顺利的,今年底开工,明年底验收完工,符合2年内复建完毕。

  复建后将成多功能场所

  昨日,记者采访了金陵台复建方案设计者广州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汤国华教授。他表示,目前,该复建项目还在报建阶段,不过已经开始清理现场了。

  据悉,复建后的建筑将分为两层半,一楼将按照政府的要求留出部分面积作为展示厅。剩下的将为公共场所,有可能作书店,也可能作超市。二楼将建成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对该地区的市民开放,并会举办一些社区活动。剩下的半层由于面积太小,将给中心的管理人员使用。

  北京路商住项目

  李白巷将建广州“新天地”

  在历史城区5个历史遗留项目中,北京路商业办公楼项目位于越秀区北京路李白巷地块,用地面积9168平方米,开发商为越秀区城市建设开发公司。该项目存在的问题是,历史批复建设量,按照在编的名城保护规划的建筑控高18米,将难以实施。地块内有10幢推荐传统风貌建筑和1口古井,还存在拆迁问题。

  此次对其处理方式是叫停建设,由政府收回地块。越秀区政府负责在该地块的下一步活化改造工作中结合北京路整体保护规划的要求,参照上海新天地等进行整体考虑。

  陈建华透露,北京路李白巷商业办公楼项目,已计划引进打造上海新天地和岭南新天地的开发商,进行活化改造工作。

  据了解,“新天地”系列多是利用历史建筑结合当地文化特点,做成综合性的商业休闲娱乐场所。上海新天地是一个具有上海历史文化风貌,中西融合的都市旅游景点,它以上海近代建筑的标志石库门建筑旧区为基础,首次改变了石库门原有的居住功能,创新地赋予其商业经营功能,把这片反映了上海历史和文化的老房子改造成集国际水平的餐饮、购物、演艺等功能的时尚、休闲文化娱乐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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