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资讯周报】 (第七期2017/9/10)

发布时间:2017-09-21 12:38:55 Clicks:0

活动集锦                                          

1、罗湖区清水河片区综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

行业动态                                              

1、《2017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公告

2、《南山区西丽街道豪威科技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3、福田区梅林街道人保综合楼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及更新意愿公示

4、龙岗区坪地街道丁山河片区(DY07)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公示

5、布吉大靓花园片区城市更新意愿征集完成:133名股东100%同意

6、华富村旧住宅改造项目集中签约启动:一天签约1302套

7、龙华携手华润置地:打造“明日之城”苹果科技小镇


政策速递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2、罗湖率先对“钉子户”动大招 久拖不决将依法行政征收

3、《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及《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4、《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

5、《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试行)》(粤地税发〔2017〕68号)出台

6、《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发布


市场行情                                                  

1、深圳市沙井东塘旧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分配方式及分成比例

2、龙华区观澜街道一宗新型产业用地7320万成交(楼面地价2100元/平)


活动预告                                                  

1、2017年9月29日棚户区改造培训报名火热进行中

活动集锦                                          

1、罗湖区清水河片区综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

为加快推动清水河片区产业、交通、空间全面转型升级,2017年9月7日,罗湖区领导宋延同志组织召开清水河片区综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区城市更新局与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

会议就《关于成立清水河片区综合发展规划编制工作联系会议的实施方案》与《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片区更新统筹空间规划》进行了讨论,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联席会议的成立搭建了支撑清水河片区规划建设的平台,城市更新要注重片区统筹的理念,各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联席会议的工作,有力推动片区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有力推动TOD模式下站城一体化建设、有力推动清水河更新项目建设。 (来源:罗湖区政府在线)


行业动态                                              

1、《2017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的公告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的规定,现对《2017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进行公告。本次公示期为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9日(来源: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2017年福田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一批计划》一览表

2、《南山区西丽街道豪威科技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公示

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施行城市更新工作改革的决定》(市政府令第288号)的规定,现对《南山区西丽街道豪威科技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期为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3日(来源:坪山区城市更新局)

《南山区西丽街道豪威科技等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草案)一览表

3、福田区梅林街道人保综合楼地块城市更新单元范围及更新意愿公示

福田区梅林街道人保综合楼地块城市更新单元位于福田区梅林街道梅华路与越华路交界处西南侧。更新单元用地面积4388.5平方米,拆迁范围用地面积4388.5平方米,拟拆迁建筑面积7019.82平方米。人保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来文申请将该更新单元纳入城市更新单元计划。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及市、区相关要求,现将该更新单元范围及更新意愿达成情况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期为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来源:福田区城市更新局)

4、龙岗区坪地街道丁山河片区(DY07)城市更新单元更新意愿公示

坪地街道丁山河片区(DY07)更新单元拟申报拆除重建范围面积约10.2万平方米,深圳市碧桂衡佳投资有限公司已完成了更新单元范围内房屋及其它地上附着物的更新意愿收集,现向我局申请核定更新意愿。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等规定,我局拟确认该更新单元范围内权利主体的更新意愿,现将权利人、更新意愿和建筑物现状情况进行公示。本次公示期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7日(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5、布吉大靓花园片区城市更新意愿征集完成:133名股东100%同意

9月1日,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局的官方消息,布吉大靓花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意愿征集完成。该项目申报主体为深圳市大万汇投资有限公司,查找资料显示该公司为星河集团旗下全资子公司。据悉,布吉大靓股份有限公司在册股东133人经会议同意人数占比100%。(来源:龙岗区城市更新局)

6、华富村旧住宅改造项目集中签约启动:一天签约1302套 

9月2日,华富村东、西区旧住宅改造项目正式启动集中签约,地点在华富村幼儿园,首批签约业主代表与福田区政府主导的项目公司正式签约。根据项目签约服务团队传来的消息,为期7天(集中签约期为9月2日-9月8日)的签约活动,在第一天就达到了高潮,截至昨天(9月2日)晚上六点就已经签约1302套,总套数2343套,占比56%。根据之前公示的改造整体方案部署,当项目整体签约率超过90%,福田区将全面启动建设新华富村的各项工作,并将其打造成为“深圳中心未来家园城市新标杆”打造国内顶级国际一流新型宜居住宅区。 (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7、龙华携手华润置地:打造“明日之城”苹果科技小镇

8月31日,龙华区人民政府与华润置地有限公司就苹果科技小镇项目举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龙华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清,副区长李水生、陈建民,华润集团助理总经理、华润置地党委书记吴向东,华润置地高级副总裁、华南大区总经理孔小凯,华润(深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廖珮云,龙华区各职能部门和街道负责人参加了签约仪式。作为深圳第三次产业革命浪潮的桥头堡,龙华区正积极探索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发展新路。在新一轮“强区放权”的政策驱动下,有意引入大型中央企业参与本区的重点城市更新项目,为龙华区的转型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来源:深圳房地产信息网)


政策速递                                                  

1、《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公开征求意见

9月1日,市规划国土委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意见》,我市将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增加土地供给方式及路径,实施土地供给侧改革,建立以土地供给引导和约束需求的新机制。


恢复划拨方式供地,明确出让用地范围

据悉,《意见》针对健全土地供应体系、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及审批监管、政策衔接及时效等3个方面提出12点意见。

在健全土地供应体系方面,《意见》提出,恢复划拨方式供地。根据《意见》,产权归中央国家机关(含授权单位)、省、市和区人民政府(含新区管理机构)的4类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市规划国土委在解读此变化时表示,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我国土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出让、作价出资和租赁。而我市自1988年1月《深圳经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条例》颁布实施后,特区国有土地统一实行有偿出让制度,事实上废除了划拨。此次恢复划拨方式供地,目的是鼓励社会投资民生用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的同时,确保公共服务及产品尽可能惠及广大群众。

需要注意的是,《意见》虽然恢复划拨方式供地,但范围仅限于产权归政府的公益性、非营利性用地,同时明确划拨用地“不得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不得改变用途”。

《意见》另一个亮点是,明确出让用地范围。我市将以产权为导向,扩大国有土地有偿使用范围,产权归社会投资人的以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应,出让用地中缺乏竞争性或者重点保障的以协议方式供应,其余一律招拍挂出让。


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公共设施

在加强建设用地供应及审批监管方面,《意见》提出,将充分发挥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调控作用,明确净地供应要求,完善土地供应监督机制,建立土地供应与企业信用联动机制,通过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切实规范用地供应行为,强化供应监管。

比如,在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管理方面,《意见》提出,土地供应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要求。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实施计划一经审批下达,必须严格执行。除市级统筹指标外,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均分解下达给各区。

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实行严格管控,不得突破。新增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公共设施、公益事业、人才和保障性住房和市人民政府重点扶持的产业项目,其他项目原则上通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的方式解决。(来源:深圳特区报)

2、罗湖率先对“钉子户”动大招 久拖不决将依法行政征收

8月28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发布《通告》(罗府函[2017]219号),《通告》指出,请以旧住宅区改造为主(已批规划)的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中的未签约业主与市场主体积极协商拆迁谈判问题,尽快达成一致意见。对于久拖不决的,罗湖区政府将依法依规解决拆迁遗留问题,确保回迁房、保障房、公共配套设施等城市更新公共利益尽快落地,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民生福利,打造宜居宜业城区。(来源:罗湖区城市更新局) 

              

       

3、《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及《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8月28日,由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牵头制定的《深圳市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及《深圳市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方案》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培育住房租赁市场供应主体。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鼓励房地产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引导各国有企事业单位开展规模化租赁,鼓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继受单位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二是完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加大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力度,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提高公共租赁住房运营保障水平,探索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将现有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交由专业化的租赁企业运营管理。三是加大租赁住房建设和供应。加强租赁住房规划和用地供应,允许商业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允许现有住房按规定改造后出租,改造后住房仅限出租或整体转让,不得分割转让或“以租代售”等 形式变相分割转让。四是完善住房租赁立法,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给予交易便利和税收优惠,提供金融支持。五是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租赁合同管理;健全完善租赁信息动态监测体系,加强住房租赁价格指导;规范住房租赁行业秩序。(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4、《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征求意见

为了更好的对接市级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政策,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服务局对《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大鹏新区工业及其他产业用地供应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修订稿)》(以下简称“《修订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9月15日。

《修订稿》删去了原《实施细则》的第十五条“对拟供应土地未完成土地平整或者土地征转并且清场入库的,用地办公室不得对土地供应方案进行审查。用地办公室应当确定完成土地平整或者土地征转并且清场入库完成时间,相关部门应当严格按时完成具体工作。”同时,删去了原《实施细则》中《大鹏新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编制时的部分参考指标。(来源:地产与工程法律观察)

5、《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试行)》(粤地税发〔2017〕68号)出台

近期,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制定印发了《广东省“三旧”改造税收指引(试行)》(粤地税发〔2017〕68号)公布了三大类九种“三旧”改造模式的情况描述、典型案例和税务事项处理意见。

第一大类政府主导模式分为:政府收储、政府统租、综合整治(政府出资)三种模式;

第二大类政府和市场方合作模式分为:以毛地出让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实施改造、土地整理两种模式;

第三大类市场方主导模式分为:农村集体自改、村企合作、原土地使用权人自改、企业收购改造四种模式。(来源:广东省国土厅)

6、《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发布

为规范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程序,确保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居住品质,深圳市住建局制定并印发了《深圳市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管理办法》(深建规[2017]7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市城市更新和招拍挂用地项目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配建行为及其监管活动。

《管理办法》要求城市更新配建项目的配建比例、建筑面积、配建类型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予以明确。招拍挂用地配建项目的建筑面积、配建类型等在土地出让公告中明确,最终以土地出让合同为准。配建方式以集中配建为主,分散配建为辅。值得注意的是,《管理办法》特别指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交付使用后,日常物业管理应当纳入所在小区统一管理,并与所在小区商品住房享受同等物业服务,承担同等义务。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在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与商品住 房之间设置围墙等物理隔离,也不得有其他类似的歧视性措施。(来源:地产与工程法律观察)


市场行情                                                   

1、深圳市沙井东塘旧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合作分配方式及分成比例

深圳市沙井东塘旧村片区城市更新项目,于2017年8月最终确认深圳华侨城城市更新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合作方。这是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首宗土地合作开发项目案例。以下是项目合作分配方式及分成比例:

东塘股份合作公司与合作方双方合作分成比例为45%:55%,项目完成后,东塘股份合作公司分得总建筑面积的45%,合作方分得总建筑面积的55%。

若政府最终批复的容积率小于等于7.0,按照项目范围内物业赔偿的总建筑面积为21.5万平方米、空地赔偿的总建筑面积为3.6万平方米的标准进行赔偿;

若政府最终批复的容积率超过7.0,在按上述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后,超出容积率7.0的部分按45%的比例分配予东塘股份合作公司。东塘股份合作公司分得的物业类型在满足政府最终批复专项规划的要求前提下,由双方协商确定。

不计入容积率物业,双方按照45%:55%比例分配,项目完成后,东塘股份合作公司分得不计容积率物业总建筑面积的45%,合作方分得不计容积率物业总建筑面积的55%。(来源:宝安区社区集体经济综合监管服务平台)

2、龙华区观澜街道一宗新型产业用地7320万成交(楼面地价2100元/平)

9日7日,龙华区观澜街道一宗新型产业用地以底价7320万元成交,竞得人为深圳普门科技有限公司,本宗地项目建成后限整体转让。宗地其他信息见下表:

 (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市场行情                                                   

1、2017年9月29日棚户区改造培训报名火热进行中

近段时间,深圳市政府密集推出了系列旧改(棚改)新政,搅动了业界甚至普罗大众的心理神经:深圳旧住宅区改造将不再走市场化的城市更新路径,而是全部走行政化的棚户区改造路径。

      在城市更新领域,素有旧工业区是铜矿,城中村是银矿,旧住宅区是金矿这一说法。行政化棚户区改造初步确定的“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公共住房”的实施模式,一下子打蒙了众多在旧住宅区挖矿的民营开发商/投资商,旧住宅区改造真的与深圳的民营开发商无缘了吗?

      如果说深圳市场化的旧改把国内其他地区甩开了几条街,那么2016年刚起步的深圳棚改,相比国内其他地区的棚改,还是个小学生。学习其他地块棚改的先进经验,同时,梳理好深圳政策进化的脉络,才能提前预知未来自己旧改的路该怎么走?2017年9月29日棚户区改造培训报名火热进行中,欢迎大家前来参加!以下为本次培训大纲及讲师介绍。

上午主讲:赵路兴老师

       模块

            课题纲要


深圳以外地区棚户区改造中开发商/投资商的机会

一、棚户区改造概论,包括但不限于棚户区的概念、范畴和基本模式等

二、棚户区改造融资代建模式及案例

三、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及案例

四、棚户区改造PPP模式及案例


下午主讲:宋留强老师

      模块

            课题纲要






深圳旧住宅区旧改改造政策分析与展望


一、深圳旧住宅区改造政策的进化脉络:

 从请进来,到扰民请出去,到南园纷争,到公开选择,到司法救济,到强制售卖,强制征收,到行政裁决、再到现在的行政征收、行政处罚、众筹强制

二、深圳棚户区改造政策的进化脉络

    从第一批棚改名单,到第一个棚改项目,在到每区10个棚改项目,再到现在的旧住宅区棚改一统江湖新政

三、深圳旧住宅区改造政策进化前景展望

1、罗湖区旧住宅区改造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释放了哪些信息?

2、北京的加梯,上海的加层旧住宅区改造模式对深圳的启示

3、已纳入城市更新计划的旧住宅区城市更新项目怎么办?已完成意愿公示的旧住宅区城市更新怎么办?还在占坑旧住宅区的开发商还能继续占坑吗?

四、棚改新政倒逼开发商/投资商转型

1、工业区红线、集体资产交易平台、旧住宅区棚改,正在形成合力倒逼开发商/投资商转型;

2、开发商转型的方向在金融化、服务化、专业化

3、资本要从跟随开发商进行投资,转向跟随服务商进行投资,要从间接投资,转向直接投资。

讲师介绍:

赵路兴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房地产硕士研究生导师;北京市住房保障决策咨询专家委员会政策组组长;中国老旧小区暨建筑改造产业联盟常务副理事长;全联房地产商会城市更新和既有建筑改造分会副会长。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主要工作成果:参与、主笔2005年至2008年国务院房地产调控政策文件; 2006年至2007年参与、主笔国务院房地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住房、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专题研究》;参与、主笔建设部重点项目《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研究》,参与《完善规划指标体系研究》;主持《北京市总体规划调整研究(住房与房地产部分)》、《北京市通州区房地产发展战略研究》、《烟台市房地产发展战略研究》、《蓬莱市房地产发展战略研究》;参与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日本野村研究所合作《中国住房公积金研究》。

主要著作包括:《土地与金融制度变革中的中国房地产》(赵路兴 陈淮合著)江西人民出版社,2004年;《公共租赁住房智能化系统建设导则》,2014年;《既有建筑加层技术与政策研究》  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10年;《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概论》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年;《城市房屋拆迁指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年。


宋留强

知名城市更新专家;城市更新网、城市更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城市更新众筹模式”创始人;城市更新拆赔比估算器发明者;城市更新TIBO实施模式联合创始人;城市更新项目实施顶层架构设计践行者;数十年从事城市更新领域的研究和咨询工作,对城市更新运作有独到见解和丰富经验。

主要工作成果:主持了“深圳市城市更新行业研究报告(2009-2013)”的研究和编制工作;主持了“深圳市城市更新政策法规汇编(上下册,1700多页)”的编制工作;参与了“城市更新拆赔机制研究、城市更新实施主体公开选择机制研究、城市更新投融资机制研究”等研究课题;主讲了原业主如何在城市更新中当家做主、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前期运作全程攻略培训、城市更新/旧改专员培训、城市更新项目进入方式及城市更新项目对接会、城市更新拆迁谈判谋略培训、城市更新中拆赔机制构建及其应用、街道办、集体股份公司在城市更新中的基础两极、城市更新报批报建等多个关于城市更新的培训项目

为龙华海岸城、宝安华昌工业区、光明大捷达厂区、石岩华润厂区、盐田沙头角海岸农垦厂区、罗湖果菜公司旧住宅区等多个城市更新项目提供了城市更新项目运作咨询和服务;

为光明社区、龙华新区龙华街道、坪山坑梓街道等提供社区存量土地资产盘活策略设计及社区城市更新项目运作、整村统筹等研究咨询服务。

主办单位:城市更新推动中心  城市更新服务联盟

协办单位:城市更新网

承办单位:深圳市城市更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培训时间:2017年9月29日   上午9:00—下午5:00

培训地点:中国  深圳(报名后培训前一周告知具体地点)

培训费用:4680元(含讲师费、场地费、讲义费、当天午餐费)5人及5人以上集体报名9折,10人及10人以上集体报名8折优惠。9月24日之前报名并缴费者,另外再享受9折优惠。

详情请询:电话,4000-663-998

                       QQ,2376228241

活动优惠截止日期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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