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更新步伐加快,不到一个月时间,深圳市国土与规划委员会公布今年第五批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名单如下:
《2011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五批计划》(草案)一览表
编号 | 辖区 | 街道 | 单元名称 | 申报主体 | 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 (平方米) | 备注 | |
1 | 南山 | 西丽街道 | 源政创新大楼更新单元 | 深圳市源政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11527 | ①拟更新方向为研发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3000㎡。 | |
2 | 宝安 | 龙华街道 | 龙津项目更新单元 | 龙津服装(深圳)有限公司 | 35886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13200㎡。 | |
3 | 宝安 | 观澜街道 | 长湖头村更新单元 | 深圳长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110070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50400㎡。 | |
4 | 光明 | 公明街道 | 龙豪、榕康片区更新单元 | 深圳市公明石围股份合作公司 | 28727 | ①拟更新方向为居住、商业等功能; ②公共利益项目用地不小于拟拆除重建用地面积的15%。 | |
特别提示: 1.本次公示表格中的“申报主体”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认定后方可确定。 2.本计划草案内城市更新单元,其更新单元规划经审核批准,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并按照我市有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 3、本计划草案内城市更新单元如得到批准,在更新单元规划编制阶段按照有关规定配置公共服务用房。 4、本计划草案所称“公共利益项目用地”应由改造单位完成拆迁后移交给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