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8日发布的公告内容:
一、信息发布内容 |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园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合作开发招商项目 | ||
项目编号 | JT05201900002 | ||
项目方 | 深圳市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方”) | ||
招商内容 | 就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园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更新范围涉及的公司集体资产进行合作招商,由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深圳联交所”)组织竞争性谈判或单一来源谈判,根据谈判结果确定合作方。 | ||
※项目方是否委派评委代表 | ■ 是 □否 | ||
公告期限 | 20日 | ||
合作开发项目内容 | 一、基本情况 | ||
二、项目开发预算与预期收益: 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385,451万元,改造后项目销售收入约人民币1,067,350万元, | |||
三、集体资产评估结果: | |||
四、合作方式 | |||
五、利益分配方式 | |||
六、招商底价 | |||
七、其他条件 | |||
公告起始日期 | 2019年10月9日 | ||
挂牌期满时间 | 2019年10月28日 | ||
报名登记时间 | 2019年10月9日9:00至2019年10月28日17:30 | ||
自2019年10月28日17:30起不再接受报名,停止发放谈判文件。 | |||
谈判文件领取地址 | 竞投人在报名登记且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小区4商区一层领取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 通过资格确认的竞投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11月7日9:00-9:20 | ||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小区4商区一层 | |||
交易保证金 | 竞投人应在公告期满前向深圳联交所缴纳人民币10000万元交易保证金。 | ||
交易保证金的收取及处置方式 | 交易保证金由竞投人缴纳至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以下银行账户: | ||
户名: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
开户行:华夏银行前海分行营业部 | |||
账号:16950000000046254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
1、未被确定为合作方的竞投人凭深圳联交所出具的交易保证金收款凭证办理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全额原路无息退回。 | |||
1、被确定为合作方的竞投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在街道办出具备案文件前自动转为专项保证金,由深圳联交所将交易保证金划转至招商方指定账户,招商方按下述约定处理,若因合作方原因,未签署《合作开发协议》的,取消合作方资格,己缴交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将合作方的交易保证金扣除联交所服务费用后的余额,划转至项目方指定账户; 2、专项保证金:人民币10000万元(从交易保证金中按约定自动转成),该专项保证金用于约束合作方及时按本招商公告有关要求完成相关事项。 3、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万元(从专项保证金中按约定自动转成) | |||
竞投人需满足的资格条件(附应提交的报名材料) | 序号 | 资质条件 | 报名材料 |
1 | 注册地在深圳,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三级或以上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营业执照》(核原件)、深圳市工商注册信息查询门户网站近一个月的企业登记信息查询资料、公司章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核原件)。 | |
2 | 企业净资产规模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且企业负债率不高于50% | 提供2018年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3 | 具备大型房地产项目开发能力和经验,在深圳市范围内独立开发建成商住类开发项目规划建筑面积达25万平方米 | 提供《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 | |
4 | 企业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打印的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是否已有意向合作方 | ■是 (本项目意向合作方:深圳市鼎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否 | ||
意向合作方是否涉及优先权 | ■是 □ 否 | ||
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 1、本项目规划一期被列入2019年深圳市“拓展空间保障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城市更新用地供应计划,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2019年12月31日前需完成该期土地出让手续。规划一期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6.19万平方米,需拆迁补偿建筑面积约6.33万平方米(其中属其他权利人所有的物业建筑面积约2.63万平方米)。合作方须在深圳联交所发出《成交凭证》之日起90天内完成该规划一期所涉及的全部拆迁安置补偿工作,并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能证明拆迁补偿已经全部完成的相关书面材料。合作方未按期完成的,招商方将无条件终止《合作开发协议》,并没收合作方已缴纳的专项保证金。 | ||
2、合作方为非意向合作方的,自深圳联交所向合作方发出《成交凭证》之日起10天内,需和招商方、意向合作方签订《退出补偿三方协议》。自签订该协议之日起30天内,合作方需向意向合作方支付前期有关费用12,965万元及前期合理利润2,593万元。合作方未按时向意向合作方支付该款项的,招商方将无条件终止合作,不与合作方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并没收合作方已缴纳的专项保证金。 | |||
3、意向合作方已按规定和平湖街道办事处签订了《资金监管协议》并缴纳了监管资金。合作方为非意向合作方的,须在深圳联交所发出《成交凭证》之日起30天内协调意向合作方解除《资金监管协议》并协调解除对意向合作方的资金监管,所涉及事宜由合作方自行负责,与招商方无关。合作方未及时协调完成的,须在30天内向意向合作方支付其已缴纳的监管资金。 | |||
4、合作方按要求完成前述事项(即特别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栏中第1、2、3条)后30天内,招商方将退还5000万元专项保证金给合作方,即项目履约保证金为5000万元。 | |||
5、合作方因自身原因未按时向招商方交付回迁物业的,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合作方应按届时各类型回迁物业的市场租金向招商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月支付,不足一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 | |||
6、本招商公告未涉及的合作开发事宜,以招商方与合作方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为准。 | |||
7、本招商公告中所有金额单位为人民币 |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报名 | □是 ■ 否 | ||
资格确认 | 公告期满后,深圳联交所将审核后的竞投人名单交招商方和平湖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确认。 | ||
交易方式 | 竞争性谈判方式或单一来源谈判方式 公告期满后,若符合条件的竞投人超过3家(含),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合作方;若符合条件的竞投人不足3家,不改变招商条件,公告期延长10个自然日。延长公告期满后,若只有1个符合条件的竞投人,通过单一来源谈判方式确定合作方;若有2个(含)或以上符合条件的竞投人,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合作方; | ||
评审和成交方式 | 本项目采用百分制评分,总分100分,其中商务部分30%,资信部份30%,技术部分40%。竞争性谈判交易方式依综合评分各项合计最高分确定合作方,单一来源谈判交易方式沿用竞争性谈判文件,依综合评分各项合计不低于60分确定合作方。 | ||
决策程序 | 已按程序报平湖街道办事处审查通过,并经招商方董事会、监事会、集资会、股东代表大会依次表决通过。召开公司股东(代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代表和全体个人股股东代表均 4/5(含)以上表决通过,并由公证处现场公证和街道集体办现场监督。 | ||
联系方式 | 业务咨询电话 | 0755-84861720 15112290019 谢小姐 0755-84863840 肖小姐 | |
传真 | 0755-26577562 | ||
业务投诉电话 | 0755-83690834 | ||
联系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小区4商区一层 |
2019年10月11日发布的补充说明:
受深圳市鹅公岭股份合作公司(以下简称招商方)委托,“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鹅公岭社区园岭片区城市更新单元合作开发招商公告”已于2019年10月9日在我所网站发布了招商信息,为保证各竞投人充分了解本招商项目情况,现应招商方的要求对招商方案中关于在本项目评审中将给予意向合作方(深圳市鼎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8分的优先分的内容在信息公告中进行披露,并重新计算公告期,公告时间和评审时间变更如下:
公告起始日期 | 2019年10月10日 |
挂牌期满时间 | 2019年10月29日 |
报名登记时间 | 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29日17:30时 |
自2019年10月29日17:30时起不再接受报名 | |
交易保证金 交纳时间 | 交易保证金需在公告期内缴纳,从2019年10月10日至2019年10月29日止(以到账时间为准)。未在公告期内缴纳交易保证金的竞投人视为自动放弃竞投资格。 |
评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9:20 递交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小区4商区一层。 |
评审时间、地点 | 时间:2019年11月8日上午9时30分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天昊华庭小区4商区一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