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土地整备利益办法》将对首次利益分配格局作出重大调整

发布时间:2022-03-31 17:34:57 Clicks:0

3月30日,为推进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及国土空间提质增效,保障重大产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项目实施,加大居住用地供应,推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了重磅土地整备最新政策《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办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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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重点解读:

一、适用范围扩大实现政策对象全覆盖
在原2020年“6号文”的基础上,本办法将政策对象扩大到各类产权的存量低效用地,包括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掌控的合法用地和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已征未完善出让手续用地、国有已出让用地等,实现政策对象全覆盖,有利于推进各类存量低效用地的开发。
二、留用土地原则上以居住为主导功能
权益容积原则上以居住为主导功能,其中共有产权住房不低于权益容积中居住部分的20%;确需安排工业功能的,工业部分原则上不超过权益容积的30%。因规划管控等原因,大鹏新区可以商业服务业为主导功能。除资金补偿方式外增加了留用土地补偿方式。
三、留用土地规划容积测算方法改变
本办法改变了 “6号文”“先核算留用土地规模、再核定留用土地功能,最后计算留用土地开发强度”的方法,确立了“先核算留用土地规划容积,再确定留用土地容积率,最后计算留用土地规模”的规则,以促进不同土地整备项目之间的利益平衡,建立更公平的土地整备利益分配机制。留用土地规划容积由权益容积、配套容积和共享容积构成。
四、重视历史文化资源和古树名木的保护
涉及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不可移动文物、古树名木等的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禁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文物等历史文化资源,严禁擅自砍伐或迁移古树名木,防止大拆大建。
五、首次提出不动产权益人
利益统筹项目坚持以权益为核心,按照规划统筹、公益优先、利益共享、公平公正的原则,核算各类存量低效用地应补偿的权益容积,实现政府、不动产权益人、市场主体等多方共赢,推动各类存量低效用地盘活和集中连片土地整备。
六、多种搬迁补偿方式 
利益统筹项目在项目实施方案及土地整备单元规划审批通过后,可以由不动产权益人实施搬迁,也可以由区政府引入或经区政府确认的市场主体开展搬迁谈判、搬迁补偿协议签订等工作。利益统筹项目涉及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实际掌控用地的,引入市场主体还应当符合集体资产处置相关规定。
七、政府相关部门明确职责分工
各区政府负责利益统筹项目的管理和实施。区土地整备机构负责组织编制利益统筹项目实施方案和土地整备单元规划,组织实施土地整备工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派出机构负责办理留用土地出让及规划报建等相关手续。
八、新老项目政策衔接时间

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新纳入全市土地整备年度计划的利益统筹项目,可按照《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或者本办法执行;本办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后新纳入全市土地整备年度计划的利益统筹项目,按本办法执行。



政策原文:政策原文点击下方链接获取。

1.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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