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能打破“前期进入的开发商才能中标后期开发权”的怪圈吗?

发布时间:2023-04-03 14:17:48 Clicks:0

11月份,深圳地铁13号线光明车辆段重点城市更新单元开发权公开招标。这个项目的单元规划已批,初步预计,可赔可售货值超1000亿。这个项目的投标进入门槛并不高:只要有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在深圳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经验,都可以参与投标。可以说,基本上,目前在深圳有业务的各大型国央企开发商和各大型国央企施工单位基本上都能满足这个条件,且也具有开发本项目的资金实力和能力。但结果是,最终只有一个报名者应标,这个报名者是深圳市润宏房地产有限公司,深圳市宏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


这个项目再次走进了深圳城市更新项目中开发权招标中的怪圈:开发权中标的基本上都是前期已进入的开发商,从而使通过公开招标实现对开发权的最优配置的愿望成为一句空话。


形成这个怪圈的第一个原因是:目前城市更新项目的开发权招标时,还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开发权。为形成完整开发权而需要开展的孵化工作中的拆赔谈签并没有完成。中标方接手后还要继续开展拆赔谈签工作,因此很难放心进入。第二个原因是,开发权招标时并没有给前期进入者一个公平合理的回报,这样,就迫使前期进入者必须拿到后期的开发权,这样,他开展前期的孵化工作才符合投资的公平合理逻辑。前期进入者想拿到后期的开发权,此时,孵化工作尚未完成,这样,只要前期进入者不配合,甚至进行埋钉,后期进入者是很难把项目推动的。比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枢纽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招标时,要求后进入的开发商要在中标后一个月内和前面的开发商谈妥前期费用的补偿事宜,如果谈不妥,视为后面开发商违约。这岂不是将后面开发商的命运完全交到了前面开发商的手里。如果不先和其谈妥补偿事宜,谁敢来投标。再比如,龙岗区平湖街道凤凰工业园项目(以下简称凤凰工业园项目)的开发权招商时,不但给前期开发商在投标时6分的优先分,而且,一旦前期开发商不中标,后面的开发商要在中标10日内无条件支付前期已进入开发商前期已支出的8.96亿费用及20%的利润1.79亿,两者合计10.75亿。在这种情况下,谁又敢来投这个标。最终结果也是,基本上都是前期进入者唯一来投标并中标。


12月9日,“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岗头社区金园片区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以下简称岗头金园土整项目)在网上发布公告,将本项目开发权对外公开招标。岗头金园土整项目实施范围面积约20.7万平米,地上现状建筑物面积约27万平米,政府拟批复的经营性建设用地面积约5.6万平米,规划建筑面积49.5万平米。这个体量和凤凰工业园项目的体量差不多,目前的进度也差不多。但这个项目在招标时,只给了前期进入开发商1.5分的优先分,竞标的价格分是55分,中标者向前期进入开发商支付的前期费用仅为1.08亿(含已支出费用0.9亿和20%利润0.18亿),仅为凤凰工业园项目需支付费用的10%。如果说在此之前更新整备项目的开发权招标大多是走形式的话,那这次岗头金园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的开发权招标应该是真的,应该是前面进入的开发商的确也想放手。

但这次是否有其他的开发商愿意接盘,或者说会参与竞标,可能还需要斟酌很多问题,如:


现在批的规划是在草案公示阶段,规划落地是否还存在风险?


向前期进入者支付的费用是否包含了缴纳的3900万保证金?


中标者向前期进入者支付了1亿的费用,前期进入者移交的成果有哪些?后续的配合义务如何尽


竞争态势如何?是否内定?


私人物业的拆迁是否搞得定?需要的代价是多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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