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之后,城市更新崛起第四极

发布时间:2015-11-03 00:00:00 Clicks:0

2015年,由佳兆业事件暴露的深圳城市更新的腐败大案,让城市更新蒙上一层阴影,也让开发商与政府主管部门开始变的谨慎。城市更新被省委巡视组定性为“由开发商主导的城市更新并发症严重”。近来,由《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中强制征收和强制售卖条款,又在舆论里闹得沸沸扬扬。佳兆业之后,城市更新该往何处去?

2015年8月份,“深圳土地展”上举办了全国首届城市更新展,探索城市更新开发权在原业主和不同开发主体间的转移。2015年10月份,深圳市城市更新开发企业协会举办了第一次会员大会。2015年11月,城市更新网将举办“城市更新拆迁谈判实务操作与创新”的培训,将对《城市更新条例》(草案)进行独家解读。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活动此起彼伏,似有在佳兆业之后崛起之势。经统计,目前已有大量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不同形式介入城市更新服务领域,数量已达几十家,已经成为城市更新领域不可忽视的第四方力量。为此,笔者采访了深圳首家专注服务于城市更新的深圳市城市更新房地产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宋留强先生。

Q:佳兆业之后,您认为城市更新会向哪个方向发展?

A:我认为城市更新目前走完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政府主导模式,就是俗称的政府征地拆迁后卖地。第二个阶段是开发商主导的自由谈判模式,就是深圳《城市更新办法》颁布后流行的模式。前两个模式都带来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我认为前两个阶段之后,深圳商业性的城市更新要进入原业主主导的模式,就是城市更新由原业主说了算。

Q:那您认为原业主能主导城市更新吗?

A:原业主没人引导和辅导当然无法主导城市更新。但应该看到,从事第三方服务的机构越来越多,正在成为城市更新中的第四极。他们通过向业界和原业主提供培训和引导,从而实现原业主主导城市更新。

Q:原来也有很多第三方服务机构,现在和原来有什么不同吗?

A:在城市更新的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均存在众多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如评估公司、律师事务所等。服务机构运作的基本原则是为委托方负责。城市更新第一阶段受政府委托开展工作,第二阶段受开发商委托开展工作,因此,前两个阶段第三方服务机构的独立性倍受诟病。而在第三个阶段,第三方服务机构将独立开展工作,将真正实现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公平独立性,成为城市更新的第四极。

Q:香港、台湾地区第三方服务机构运行情况怎么样?

A:香港2011年对市区重建策略进行了调整,成立了大批官方或非官方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如香港市区重建中介服务公司、地区咨询平台,市区重建基金等,他们目前正在利用第三方服务机构推行业主需求型的市区重建。台湾也在文林苑事件后,成立了一批官办民营的第三方服务平台,如都市更新推动中心、都市更新整合协会等,并授权业主可以自己属于业主自己的都市更新实施机构——都市更新会,从而从制度和环境上保障业主自己可以进行城市更新。

Q:贵公司以往进行了哪些实践,情况怎么样?

A:我们公司目前主要形成了城市更新培训、城市更新咨询、城市更新项目对接三大业务板块。2013年我们举办了首次面向业主的公益培训,到我们11月中旬即将要举办的“城市更新拆迁谈判操作实务与创新”培训,我们已经举办了数十场城市更新培训,参加的人数越来越多。从我们的城市更新网,到城市更新拆赔比估算器,到城市更新业主整合平台,再到现在正在推出的城市更新众筹平台,我们一直在实践着“互联网+城市更新”的理念。我们相信我们会在推动业主自主城市更新道路上起到自己的作用。

Q:目前深圳城市更新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整体运行情况怎么样?是否真的成为了城市更新的“第四极”

A:首先,我要说明的是,这个“第四极”并不是要与城市更新的前三极抗衡的“第四极”,而是促进城市更新中政府、原业主、开发商三方合作伙伴关系建立的“第四极”,因此,更准确的说,第三方服务机构是前三极的支点,只不过是独立支点。比如,我们的城市更新众筹平台就是通过免费为原业主提供前期整合服务,整合成功后,向进入的开发商或实施主体再收取前期服务费用。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我们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对城市更新中土地增值收益的分配。

目前,城市更新的第三方服务机构大部分来源于原先的服务机构,城市更新相关服务大部分是兼营。离成为独立支点还有一定的距离。

Q:最后,您作为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代表,对城市更新领域的希望是什么?

A:第三方服务机构作为“第四极”,虽然致力于推动城市更新三方主体伙伴关系的建立。但作为一种新的方式和思路,对旧的模式和旧的思维习惯必然是种冲击,同时,对原有的利益格局也可能是一定程度的打破。因此,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成长,希望得到政府层面的更多的认可和支持,毕竟第三方服务机构和政府对城市更新的总的目标,在根本上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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