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先整备后统筹”土地整备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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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先整备后统筹”项目范围红线是指政府因公共利益项目 或重点产业项目建设需要,落实 20+8 产业布局,满足高质量发 展要求,需提前收储的土地红线范围,其大部分范围与利益统筹 项目(含未立项利益统筹项目)红线范围重叠;红线范围划定前 须经区土地整备事务中心、街道办、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含公 司)等单位充分研究,由街道办征求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龙岗管理 局、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意见后报区相关会议审议确定。 2、“先整备后统筹”保障方案的评估时点是指该“先整备后 统筹”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安置保障方案经区土地整备工作领导小 组会议审议通过的评估时点。 3、“先整备后统筹”项目留用地核算原则:按《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18〕6 号)规定核 算留用地指标,如有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