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城市更新专项资金是指专门用于全区范围内的城市更新改造的非营利性资金。区发改局参与区城市更新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区财政局参与区城市更新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区审计局负责对区城市更新专项资金进行审计。
对不同的支出金额由不同的职能部门审定,规范了城市更新专项资金使用范围,明确了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的支付与权限,确保城市更新专项资金的使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专款专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