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障深圳工业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前提下,到2020年工业用地保障规模约为235平方公里,可以置换调整的最大规模为40平方公里。建议这部分工业用地应优先满足特区外严重匮乏的公共设施用地,以提升深圳整体的综合环境品质;其次,现状特区外工业用地承载了大量低端制造业,阻碍了金融、高新技术、物流和文化四大支柱产业的发展,建议在优先满足城市公共利益发展空间的同时,也应根据产业规划适当满足城市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