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建筑物拆除工程的管理,积极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公共利益流失,规范建筑物拆除施工的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和《深圳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