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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苑新村商业物业拆迁补偿协议

2013-06-15更新 版权所有:城市更新网-城市更新咨询、培训、项目运营与项目托管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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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4.1甲方按1:1.10的臵换比例,向乙方交付重建后对应楼层的商业用房,乙方原建筑面积 ㎡,重建后的建筑面积为 ㎡。
4.2若一楼商用物业选择回迁至其它楼层的商用物业的,双方另行协商臵换比例后签订补充协议。
第五条:租金补偿标准及计租时间:
5.1租金补偿标准为:一楼100元/㎡/月,二楼80元/㎡/月(不足一个月的,按对应的天数计算,即一楼按10/3元/㎡、二楼按8/3元/㎡计)。
5.2租金补偿费计算日期为:乙方签订本协议后,将被拆迁房屋的锁匙和产权证交给甲方第二日起,至甲方寄发的房屋《交付通知书》确定交付之日第二日起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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