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大鹏新区辖区内原村民统建楼、拆迁安置区等非 商品房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活动,营造和谐、安全、文明、整 洁的居住环境,根据新区管委会相关工作部署,结合新区实 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 条例》相关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